弘安觀點:平議婚姻平權之省思,包容、尊重?平等、歧視?

2017-02-2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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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異性父母組成家庭相比,同性雙親家庭有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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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6-立法院初審婚姻平權法案.反同團體衝到凱道總統府前抗議初審通過.堅持到傍晚有些仍不願離去. (陳明仁攝)
反同方觀點為,與異性父母組成家庭相比,同性雙親家庭有潛在風險(陳明仁攝)

同性戀情相對於異性戀情,感情關係較不穩定已經是眾所周知;因此進入婚姻後,家庭結構也比較容易破碎脆弱。研究顯示孩子在穩定的婚姻關係下成長比較好(Brown, 2004),不穩定與不確定的家庭會傷害孩子(Cherlin, 2009)。2003-2004年Gay/Lesbian Consumer Online Census網路問卷調查7,862名同性戀者,其中42%的同性伴侶(結婚或同居)維持不足四年,71%不到八年,只有9%超過16年(關啟文,2013)。

根據Regnerus(2012)的研究, 23%的女同性戀雙親家庭子女表示曾有被家長或照顧者以性的方式碰觸、強迫碰觸、或強迫發生性關係;但是對照組的異性戀雙親家庭中,比例僅有2%。有31%女同性戀雙親家庭的女兒表示與家長或照顧者有過性接觸或遭受性侵;而在異性戀家庭的女兒是3%。更誇張的是有48%女同性戀雙親家庭的女兒、及52%男同性戀雙親家庭的女兒表示,曾經被強迫發生性行為。無論這些數據背後的成因是不是來自同性戀者因社會地位、經濟壓力而導致社交圈相對複雜,顯而易見的.同性戀家庭在養育下一代這個家庭重要功能上,顯然具有較高風險。我們綜觀現代所有主流國家的社會結構,即可發現:婚姻是人類文明的基石。如果無論什麼樣的自願結合都可以定義成為「婚姻」的話,那麼婚姻制度的瓦解將是指日可待,人類文明自然也隨之崩壞。(引自台灣守護家庭官方網站

四、多元成家與性平教育!台灣適合建立多元成家的社會?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華民國法律中一系列為改善性別平等,而修改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的草案。最早起源於1990年代起臺灣社會對性別平等相關議題的重視,之後在馬英九政府時代起,由關注性別平等的社會團體推動修法,是「性別主流化」的一環。目前經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稱相關審議中的議題,內容包含婚姻平權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等三個法案,其中又以同性婚姻關係的合法化、領養子女的權利最引起輿論關注與評論。於2016年10月25日由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陳其邁、蕭美琴等人提案逕付院會二讀。

挺同立場:

挺同的呂欣潔表示:「有愛就可成家,小孩價值決定,本質上異同差異,現在教育對小孩有教育選擇權?可以接受嗎?大家想要教育什麼樣的婚姻?」價值觀不可能共識,去排除別人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會影響生活、下一代,他們的存在會傷害到其他人的秩序及家庭?呂欣潔認為「現在是要修改民法及伴侶法,是讓同志婚姻有保障,而不是如何教育」。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社會上能出現正反雙方的討論聲音很好,這對社會、民主都是好的影響,但希望反對者不要再散佈錯誤訊息,如同性婚姻合法化後,老師就不能再教給學生「一夫一妻」的觀念,不是修改教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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