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冤獄燒盡全家一生積蓄!台灣「法律邊緣人」悲歌:逃亡太煎熬,他選擇坐牢讓家人安心

2020-01-1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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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個家庭是這樣的──案發後被冤為被告的一家人在街頭巷尾被貼滿字條辱罵,儘管太太非常生氣、趕快撕掉,但一家人沒有能力、沒錢搬離那裡,後來直到孩子都成年了也還是不敢下樓丟垃圾,「下樓就怕有人在講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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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不是因為他人的閒言閒語失去工作,黃芷嫻說,當一個本來有工作的人碰上動不動就要開庭的狀況,開庭時間多在周一到周五,這上班族也會變成動不動就要跟老闆請假──光是進入法院前的準備程序可能就要開兩次,案件若複雜點一次也會開上一整天,而且往往要這次開完庭才能知道下次是什麼時候、才能去喬班表,如果不想讓同事知道,也許就是默默離職了。

「有水有三餐,但你會活得很沒尊嚴」每月開銷最省2000、悶熱長褥瘡、下工廠被敲頭的監所日常

再怎麼不甘心,一個冤判的案件最終還是會進入監獄。人們常說監獄是個「吃免錢牢飯」的地方,但也只有真正進入監獄的人才會知道實情──黃芷嫻說,事實是監獄裡什麼都要錢,洗髮精、肥皂、衛生紙、看醫生、各種大小生活用品、寫信給家人的信封信紙與郵票,一個月最省最省也要2000–3000元,其中「電池」是奢侈品,夏季的監所悶熱異常,許多受刑人會因此悶出褥瘡,唯有開隨身小電扇才能稍稍舒緩。

黃芷嫻記得,曾經有個當事人留下兩個年幼的孩子與老母親就入獄了,離開時他把所有的錢都留給家人、說「爸爸要離開了,很久才會回來」、身上只帶了1000元就走,聽到「1000元」這數字,黃芷嫻非常驚訝又心酸:「他們是住在偏鄉的,這1000你搭客運、搭火車跨縣市再搭到監獄,我不知道你還剩下有沒有一半,但進監所什麼都要錢,就算抓500好了,只有500,你連一個月都活不下去……裡面當然有水有三餐,但你會活得很沒尊嚴……」

雖然監獄受刑人之間有個不成文規定「沒錢就用勞力換」,但黃芷嫻說,這對冤案當事人來說是很難過去的一關:「我已經受冤進來,我還要低聲下氣做人家小弟?」許多受冤的人早期都是不想做,沒錢、家人沒辦法寄錢探視也要忍著,但最後還是不得不做了。

20191007-貧窮、萬華、住宅(謝孟穎攝)
雖然監獄受刑人之間有個不成文規定「沒錢就用勞力換」,但黃芷嫻說,這對冤案當事人來說是很難過去的一關(示意圖,非當事人家庭/謝孟穎攝)

受冤的人跟一般受刑人一樣,也要下工廠摺紙袋、紙蓮花、每個人都又固定的份量要做,但有位年邁的無辜者是這樣的,他的關節退化、會痛、折得很慢,竟當場被管理員敲頭;受冤的人也跟一般受刑人一樣要吃飯,5分鐘內就要吃完,黃芷嫻說一位當事人阿山哥也是上了年紀、牙齒很不好,為了趕這5分鐘,他乾脆把所有飯菜加水吞下去,用喝的也要喝完。

無辜者總是抱怨得幽微,例如若要說裡面東西很難吃,只會回答:「不好說,豬看了都掉眼淚。」管理員的壞話更是聽不到,都有監聽,監獄超收過於擁擠的狀況,黃芷嫻也只能問他們「可以平躺嗎」、「睡得好嗎」來旁敲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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