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冤獄燒盡全家一生積蓄!台灣「法律邊緣人」悲歌:逃亡太煎熬,他選擇坐牢讓家人安心

2020-01-1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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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接受這判決,但這制度是這樣,我沒辦法,我只好進去。」很少人能夠想到自己的人生會因為一場官司徹底崩毀,但她看到的一個個真實案例,都是被冤獄弄得破碎的人生...(示意圖/謝孟穎攝)

「不是我接受這判決,但這制度是這樣,我沒辦法,我只好進去。」很少人能夠想到自己的人生會因為一場官司徹底崩毀,但她看到的一個個真實案例,都是被冤獄弄得破碎的人生...(示意圖/謝孟穎攝)

「台灣司法不可信」一語或許是人們看看新聞脫口而出的憤懣,然而對一群在牢獄之中的人們,卻是真實的人生──曾在冤獄平反協會服務多年、如今投入關懷冤獄家庭的黃芷嫻,她看過一對老夫妻退休前一夕耗盡所有積蓄、經營數十年的老店因為鄰居閒言閒語拉下鐵門,看過一個爸爸只帶了1000元進監獄、能否活過一個月都不知道,也看過堅持「我沒做」逃亡的年輕人最終因為擔心媽媽而入獄──這些人的共通之處,就是「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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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通常沒想過人生會捲入冤獄、甚至根本沒想過自己會被認為是『犯罪者』,那個衝擊是很大的……你可能失去工作、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還有每次要上法庭前的不甘心跟挫折──我明明就沒做,為什麼要被當犯人來問話?」

很少人能夠想到自己的人生會因為一場官司徹底崩毀,然而在黃芷嫻看來,一切陷阱從警局問話就開始了,做筆錄表達稍有不精確、不知道能請律師、在法庭上不會表達、又遇上對證據錯誤解讀的法官,一個平凡人便會就此入獄。而黃芷嫻與年輕社工楊雅伶成立的「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開張至今1年多的服務7位個案雖僅是台灣冤案冰山一角,卻也讓她們忙得不得不走遍全台。(封面圖片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家庭)

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的台灣司法「錯殺」陷阱:如果沒判他「有罪」,犯人到底在哪裡?

說起冤案如何發生,黃芷嫻說這就像一個「扣扣子」的過程,一排扣子第一顆若是扣錯,後面就會步步錯。黃芷嫻坦言自己在接觸法律工作前也沒想過「我萬一捲入刑事案件該怎麼辦」、甚至覺得光是找律師就是一大難事,而目前「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服務對象多半是中老年人,在法治教育與資訊取得方面更是匱乏,更要命的是:「有些人又會想說『我沒有做,法律會還我清白』,所以沒想過好好找個律師……」

20191007-貧窮、萬華、住宅(謝孟穎攝)
「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服務對象多半是中老年人,在法治教育與資訊取得方面更是匱乏,更要命的是:「有些人又會想說『我沒有做,法律會還我清白』,所以沒想過好好找個律師……」(示意圖,非當事人家庭/謝孟穎攝)

一個刑事案件的第一步是警局調查,做筆錄過程其實就可以、也應該找律師了,然而黃芷嫻看見的是很多冤案當事者抱著「我沒做」的信心忽略這些基本概念,也難以判斷自己說出的話若成為證據以後有何影響,而當這些無心說出的話被當成「證據」一步步上呈檢察官、法官,就會越走越偏,把一個人從「無罪」推向「有罪」。

更要命的法官的「有罪推定」心態。儘管台灣任何一個讀過法律系的人都聽過「無罪推定」,事實是台灣刑事案件一旦被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被起訴就幾乎確定是有罪了。說起「有罪推定」這風氣,黃芷嫻其實沒太怪罪法官,她直言:「說真的,這很考驗人性。」

「假設這案件真的是大案件,有人被性侵、有人被殺了,就算證據看起來有問題,送過來的這人如果沒判他『有罪』,犯人到底在哪裡?對被害人要怎麼交代?」黃芷嫻說。

甚至有些案件在定讞前媒體就會大肆報導、一口咬定誰是凶手,2002年捲入殺警案遭冤判死刑、等待15年才獲平反的鄭性澤便是個血淋淋的案例:「因為真的死了個警察,警察遺族也是犯罪被害人,過去新聞都一直說鄭性澤殺了人,對蘇姓員警的太太跟兒子都會很難接受──他們會一直想:凶手到底是誰?就算後來平反了,大眾也會想:只是證據不足,才沒判你們有罪。」

當法官面對一大疊罪證、看似清晰的控訴、要給被害者「交代」的心情,一個平凡人被起訴,便幾乎難以逃脫,曾被控性侵的陳龍綺甚至被法官說「不要太得意,重新鑑定沒你的DNA,不代表你沒做!」如今「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服務的7位個案皆是經由律師層層評估後有冤的案件,刑度4–20年不等、甚至有死刑案件,即便有不在場證明仍遭定罪,這在大眾看來是難以想像,對他們來說卻是真實的人生、磨難的開端。

幾十年小攤販遭街坊辱罵到生意做不下去!受冤者無奈入獄:不是我接受這判決,但這制度是這樣,我沒辦法

有些被冤的人會選擇與體制對抗,例如陳龍綺便曾經選擇逃亡,只是「逃亡」的代價是人生就此停在原點、擔心受怕沒有盡頭,黃芷嫻回憶,陳龍綺當初逃亡便是住在很高的高樓,窗戶一開便能結束生命:「媽媽都很擔心他自殺,他那邊窗戶一開就會死,他很常想說,人生就要這樣結束了……那逃亡太煎熬了,你可能要下樓丟個垃圾就很緊張,想說是不是後面那些人在看我。

20191007-貧窮、萬華、住宅(謝孟穎攝)
「逃亡太煎熬了,你可能要下樓丟個垃圾就很緊張,想說是不是後面那些人在看我。」(示意圖,非當事人家庭/謝孟穎攝)

黃芷嫻也碰過一位曾經逃亡的冤獄當事人,媽媽因為看不到兒子天天哭,後來他選擇出來坐牢,就是讓媽媽至少找得到人、讓媽媽別再擔心:「他想說這樣沒辦法,頂多我自己進去苦一點,讓媽媽不要那麼擔心……」

逃亡過程不僅煎熬,社會大眾也會覺得「你如果沒有做,為什麼要逃」,於是更多數的受冤者選擇是直接「進去」,目前無辜者行動聯盟服務的阿水(化名),便道出別無選擇的無奈:「不是我接受這判決,但這制度是這樣,我沒辦法,我只好進去。」

無論垂死掙扎還是放棄抵抗,一個捲入冤案的人在正式「進去」前,家庭就會開始劇變。黃芷嫻接觸的其中一個家庭原本是自己做生意、在自家樓下市場擺攤的小攤販,本來都想著再做幾年就要退休了,沒想到捲入冤案,幾十年存下來的錢通通拿去打官司──更要命的是,案件在調查階段就被檢警弄到街坊皆知,生意也做不下去了:「開始對他們講很難聽的話,那些都是認識幾十年的街坊鄰居了,後來他們生意做不下去,還沒定讞前就失去工作……」

而社工楊雅伶說,有位大哥本來是跟太太在同間工廠上班的、太太還在裡面當組長,她曾問大哥「回去」以後要不要去那工廠,大哥直說「不可能」──原來是這大哥在上班期間碰到被害者家屬跑來工廠談和解,根本沒有涉案的這位大哥當然不想理他,當場對家屬說:「為什麼要談條件?談了不就代表這是我做的?」好死不死這場景剛好被主管看到,這一刻大哥就知道,他怎樣也不可能回到同個地方工作了。

也有個家庭是這樣的──案發後被冤為被告的一家人在街頭巷尾被貼滿字條辱罵,儘管太太非常生氣、趕快撕掉,但一家人沒有能力、沒錢搬離那裡,後來直到孩子都成年了也還是不敢下樓丟垃圾,「下樓就怕有人在講他爸爸。」

即便不是因為他人的閒言閒語失去工作,黃芷嫻說,當一個本來有工作的人碰上動不動就要開庭的狀況,開庭時間多在周一到周五,這上班族也會變成動不動就要跟老闆請假──光是進入法院前的準備程序可能就要開兩次,案件若複雜點一次也會開上一整天,而且往往要這次開完庭才能知道下次是什麼時候、才能去喬班表,如果不想讓同事知道,也許就是默默離職了。

「有水有三餐,但你會活得很沒尊嚴」每月開銷最省2000、悶熱長褥瘡、下工廠被敲頭的監所日常

再怎麼不甘心,一個冤判的案件最終還是會進入監獄。人們常說監獄是個「吃免錢牢飯」的地方,但也只有真正進入監獄的人才會知道實情──黃芷嫻說,事實是監獄裡什麼都要錢,洗髮精、肥皂、衛生紙、看醫生、各種大小生活用品、寫信給家人的信封信紙與郵票,一個月最省最省也要2000–3000元,其中「電池」是奢侈品,夏季的監所悶熱異常,許多受刑人會因此悶出褥瘡,唯有開隨身小電扇才能稍稍舒緩。

黃芷嫻記得,曾經有個當事人留下兩個年幼的孩子與老母親就入獄了,離開時他把所有的錢都留給家人、說「爸爸要離開了,很久才會回來」、身上只帶了1000元就走,聽到「1000元」這數字,黃芷嫻非常驚訝又心酸:「他們是住在偏鄉的,這1000你搭客運、搭火車跨縣市再搭到監獄,我不知道你還剩下有沒有一半,但進監所什麼都要錢,就算抓500好了,只有500,你連一個月都活不下去……裡面當然有水有三餐,但你會活得很沒尊嚴……」

雖然監獄受刑人之間有個不成文規定「沒錢就用勞力換」,但黃芷嫻說,這對冤案當事人來說是很難過去的一關:「我已經受冤進來,我還要低聲下氣做人家小弟?」許多受冤的人早期都是不想做,沒錢、家人沒辦法寄錢探視也要忍著,但最後還是不得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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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監獄受刑人之間有個不成文規定「沒錢就用勞力換」,但黃芷嫻說,這對冤案當事人來說是很難過去的一關(示意圖,非當事人家庭/謝孟穎攝)

受冤的人跟一般受刑人一樣,也要下工廠摺紙袋、紙蓮花、每個人都又固定的份量要做,但有位年邁的無辜者是這樣的,他的關節退化、會痛、折得很慢,竟當場被管理員敲頭;受冤的人也跟一般受刑人一樣要吃飯,5分鐘內就要吃完,黃芷嫻說一位當事人阿山哥也是上了年紀、牙齒很不好,為了趕這5分鐘,他乾脆把所有飯菜加水吞下去,用喝的也要喝完。

無辜者總是抱怨得幽微,例如若要說裡面東西很難吃,只會回答:「不好說,豬看了都掉眼淚。」管理員的壞話更是聽不到,都有監聽,監獄超收過於擁擠的狀況,黃芷嫻也只能問他們「可以平躺嗎」、「睡得好嗎」來旁敲側擊。

心理上的苦更是巨大。許多無辜者都說會被其他「同學」酸「不可能是冤枉的」、「很有機會啦,但不要作夢」,更難受的是掌握受刑人假釋生殺大權的教誨師通常也很難理解到這世界上真的有冤案存在──在監所若想假釋出去就必須表達出「悔意」,但這些人根本沒犯案,要怎麼表達「悔意」?「我無法自己冤枉自己!對無辜者來說,就沒做啊,還要說出犯罪細節就更痛苦……加上他可能不是個這麼會讀書的人,你叫他背這些東西有意義嗎?」黃芷嫻問。

舍房又擠又難睡、掛心自己的案件、擔心家人、不被監獄裡的任何人信任、平反之路遙遙無期──種種的苦悶加起來,無辜者在監所吃安眠藥也成常態了。黃芷嫻曾問一個位當事人一天吃幾顆,他說3顆,接下來竟自己笑了:「在我們這邊,這是小case了。」

「我這人已經沒用了」冤案當事人最難一題:回歸社會

最讓黃芷嫻擔心的,還是這些受冤入獄的人未來有一天還是會「出來」,出來以後該如何回歸社會呢?光是要重新適應「一般生活」就需要一段時間,例如在獄中長達7年的阿山哥,他在去年年底才剛假釋出來,回到家被太太笑說連瓦斯都不會開,他在監獄太久,只記得下工廠、5分鐘吃完飯、摺被子、洗戰鬥澡,所謂「一般生活」彷彿已是上輩子的事了。

更困難的是求職──阿山哥本來是在家做小工廠加工的,入監以後就留給兒子做了,之後雖然假釋出來,關了7年已經60多歲、身體狀況差到不行,他在監所時就曾經絕望地對社工說過:「我這個人已經沒用了,『出來』也不能再做些什麼……」

黃芷嫻也認識一位冤案事件當事人,他本來在台北市麵包師傅,一關19年假釋出來,他原本學的是傳統糕點,已經不適合當今的精緻糕點潮流了、找不到工作。19年歲月過去,他不知道怎麼找工作、不會用網路、也沒有朋友問,只好回到家鄉一間間問有沒有缺工。「真的要很堅強啊!出來什麼都沒有,但就是馬上需要用到錢。」那位當事人曾經這麼說。

社工楊雅伶說,她聽過最難過的一句話,還是無辜者跟她說:「你們不用來看我了,再怎麼來看,我還是這樣。」楊雅伶深知自己也只能陪他講話15分鐘、15分鐘後他就必須回到監所的日常,身為社工也只能盡力把握那15分鐘去傾聽,去修補他們的需求與家庭。

20191007-貧窮、萬華、住宅(謝孟穎攝)
在監獄太久,只記得下工廠、5分鐘吃完飯、摺被子、洗戰鬥澡,所謂「一般生活」彷彿已是上輩子的事了(示意圖,非當事人家庭/謝孟穎攝)

「回歸社會」是件極困難的事情,黃芷嫻也坦白說她不知道能做到什麼程度,但現在「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能做的,就是盡量讓少了一個人的家也能安穩地過下去、讓獄中的人不要那麼掛心、讓他有機會去相信未來。例如無辜者阿水曾經劈頭就問黃芷嫻:「能不能幫幫我?救救我的孩子!」在獄中的阿水很少能看到孩子、很擔心孩子會不會「學壞」,黃芷嫻與楊雅伶便開始帶孩子去監獄看他、讓孩子寫信給他,後來阿水也會這麼說:「有你們兩個在,我很放心。」

「阿水說,過去他的人生中沒有人對他這麼好的,忘記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也會主動講,說希望他出來以後跟我們還是朋友……」這是黃芷嫻最感動的事。

面對這群無人會相信、平冤之路遙不可及、也被排除在一般社福體系之外的「法律邊緣人」,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正在做的,就是盡力接起一個個破碎的心、一個個破碎的家庭。雖然就連黃芷嫻自己的朋友也會問她「這年頭怎麼還會有冤案」,黃芷嫻仍盼望社會大眾最少最少相信「冤案真的存在」,少一點異樣眼光、多一點信任,對這些受冤的人們就是一份助力。

在被冤的那一天之前,或許誰都很難相信自己會變成冤案當事人,就連真正的冤案當事人也是很難相信的──然而冤案確實存在,也有無數受苦的靈魂正在牢獄,這些被推向法律最邊緣的人們甚至不敢奢求平反的一天,只要他們得到些許信任、能持續有社工關懷,或許,回歸社會的路可以稍稍不那麼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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