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少一點政治口水,空氣才會變好

2019-12-0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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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副市長楊瓊瓔(中)、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沈智慧、顏寬恒等人召開「中市府促中火改善,蔡政府全力護航」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中市副市長楊瓊瓔(中)、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沈智慧、顏寬恒等人召開「中市府促中火改善,蔡政府全力護航」記者會。(顏麟宇攝)

一個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生煤使用量,本來是一件很簡單的行政事務,國、民兩黨卻像機不可失般拿來政治大火拼,上自總統參選人,下自經濟部、環保署、台電、台中市政府全部加入戰局,什麼惡毒的話都說得出口。台灣的空汙治理老是讓人民抱怨,就是這些政客實事不做,卻總是拿科學問題當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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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這件事真的很簡單,只要請台中市政府跟台電兩位承辦人,打個電話就可以把事情搞定。起因是台中市政府在民國105年1月26日、前市長林佳龍的年代,公告並實施「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其中第三條:「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

釐清減量時程、計算基礎,爭議自然可化解

四年後,也就是2020年1月25日,所有用煤單位都要達標。台中市政府以台中火力電廠為例,以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為基準,屆時要減量四成到1,104萬噸。於是在十月發文給台電,指台中電廠生煤用量到十月已用掉約1千萬噸,如果到明年1月26日使用超過,就可能開罰最高2千萬元。

台電收到公文應該是嚇一跳,並指雙方有些認知不同,台中市政府發的兩張生煤許可證,是說從109年1月26日起「開始減量」四成,並不是1月26日要「減量完成」。而且許可證載明「今年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噸」。

雙方出現的認知誤差有兩個,一是,究竟中火減量四成是從明年1月26日才要開始減量、還是1月26日前就要完成減量?

二是,所謂減量四成是用什麼基礎算的?台中市政府是以「實際用量」1,839萬噸計算,減四成就是1,104萬噸。而台電是以103年許可證上的「許可量」2,100萬噸做基礎,減四成是1,260萬噸。雙方只要釐清以上兩點,爭議就可化解。

20191128-交通部長林佳龍28日出席「中華航空公司與漢翔公司合作意向書簽署儀式」。(盧逸峰攝)
台中市減煤四成的自治條例,是前台中市長、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任內頒定。(盧逸峰攝)

有心減煤,何不直接汰換4部燃煤機組

接著11月台電發文問環保署請求解釋,環保署回文,依照「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許可證記載的各項許可條件或數值,可以有10%的容許差值」。

這個立法意旨是考量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不穩定,而容許的誤差值。但台中市長盧秀燕就擴大解釋成「環保署容許台中電廠的生煤煤許可量可以放寬10%,代表中火燃煤發電可超過1,210萬噸。」這顯然是刻意挑起爭議。

而風暴自此開始,國民兩黨惡言相向,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張善政批這是「用癌發電」,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出手批張善政「完全不知道讓中火用煤量高達1800萬公噸、真正讓台中人用肺發電的張善政,有什麼資格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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