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銘專欄:別再把MARKETING和SALES大鍋炒了

2016-10-0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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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在臉書上播放廣告影片,使用者點擊就可以直接連結到自家網路商店進行購買」,那麼支付給臉書的費用,到底要算Marketing成本還是Sales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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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在臉書上播放廣告似乎跟在電視上一樣,所以支付的費用應該是算Marketing才對。但這裡就是網路時代的Marketing最大的挑戰:在臉書上播放廣告所支付的費用,很可能對於品牌長期價值沒什麼幫助

一個簡單的測試是:每一天隨著臉書廣告影片播放觸及(Reach)、Click-through乃至於成功完成購物完成累積增加,下面的數字是如何變化的?

  • 觸及率是否有機加速成長?影片或照片是否足夠吸引臉友轉貼分享?
  • Click-through rate是否穩定不變或甚至增加?
  • 完成購物的Conversion rate是否穩定不變或甚至增加?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對不起,這個臉書廣告的支出大概對品牌價值沒有太大幫助,最多只能歸類為引導流量的通路成本,是屬於Sales支出的部分。(這也是為什麼有很多硬體新創都有這樣的經驗:一旦停止臉書廣告,銷售數字就迅速回到下廣告之前。)

讀者可能會想說:幹嘛那麼斤斤計較,不都是賣東西嗎?幹嘛一定要把Marketing和Sales支出分得這麼開?

原因很簡單:Sales支出對應於營收是一對一的,每賣出一件商品需要支付的Sales支出並無法幫忙賣下一件;Marketing支出則目標在乘數效應,一個讓人印象深刻而且緊密呼應品牌價值的廣告,有機會反覆提升整個品牌的中長期銷售,維持產品銷售價格,鞏固高毛利。

以上面臉書投放影片廣告的例子來說,如果將臉書所收取的費用視為Marketing成本,那這裡面的假設是:是該支廣告能將產品本身深植看到廣告的臉友的人心,以至於就算他沒有立即購買,也可能在其他場合購買(例如逛街看到同樣產品陳列)。更進一步,他對該產品和其所屬的品牌有更深新的認同感,願意不斤斤計較規格表和價格,付出較高的代價入手該品牌產品。

大家可以回首一下自己作為臉友的經驗:具有上面這種價值的影片,只怕少之又少。

換句話說,無法增加品牌價值的臉書影片廣告,其實跟搜尋引擎或其他網路廣告一樣,都只是流量的導引而已,是屬於通路的成本之一。如果在營運分析上輕率地將其歸類在Marketing支出,將會導致這部分的電商通路營收數字顯示出異常高的毛利率,從而造成公司錯誤地將投注在實體通路的資源移轉到臉書廣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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