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電子腳鐐科技防逃大躍進,跨院檢第三方執行成共識

2019-09-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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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科技監控,可防止重刑犯落跑。(新新聞資料照)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科技監控,可防止重刑犯落跑。(新新聞資料照)

立法院在今年七月初通過《刑事訴訟法》的科技監控條文,只待司法院頒布執行辦法後就可上路。據悉,司法院和法務部經過兩個月磋商,儘管仍未談攏細節,但為了避免重複消耗院檢預算及人力,雙方除了達成設置「跨院檢獨立機構」的共識,也開始緊鑼密鼓地進行採購的前置作業,陸續至少諮詢超過六家國內外廠商,往科技防逃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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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監控靈感始於蜘蛛人的對手

法界人士打趣說,科技監控其實緣自美國法官的巧思。一九七七年間,美國新墨西哥州的法官拉普(Jack Love)在蜘蛛人(Spiderman)系列漫畫中,發現蜘蛛人的對手、邪惡博士(Jackal)將一種手鍊追蹤器戴在蜘蛛人手臂上,由於一拆就會爆炸,導致邪惡博士一度掌握蜘蛛人的行蹤。此外,拉普也從新聞上發現,有牛隻飼主為了防止牛逃亡,在牛身上裝設能發射無線電波的追蹤器。

幾年後,拉普和工程師友人高斯(Michael Goss)合作打造出“GOSS link”監控設備,這套設備讓受監控者無法離開主機畫定的範圍,這也是科技監控設備首度出現在美國刑事制度上。

國外科技監控已蓬勃發展超過二十五年,一開始原本多用在遏止性侵犯,目前也有國家使用在危險性低的短期刑受刑人,或用來防止吸毒及青少年違規等。台灣在十多年前就趕上這股風潮,二○○五年,法務部斥資讓性侵假釋犯戴上電子腳鐐,這套系統的中控中心就建置在台灣高檢署,由觀護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監視訊號,一旦訊號出現異常,值班台就會立刻通知地檢署在第一時間啟動調查。

近年來使用科技監控的國家已突破二十個。這名人士細數,在亞洲地區至少就有台灣、新加坡、韓國及中國等,美州區的加拿大、美國、阿根廷、巴西、智利及厄瓜多,歐洲區的英國、法國、荷蘭、德國,大洋洲的紐西蘭和澳洲等,全都在使用之列。

誰來負責監控?政治角力有前例

據瞭解,為了減少政府財政支出,司法院和法務部討論後,傾向合作設置跨院檢獨立機構,也就是由「第三方單位」來執行科技防逃。不過,所謂的第三方單位到底要設在司法院還是法務部?在其他政府單位設立專案監控中心?或是院檢共同出資委託廠商代行監控?對於這些疑問,雙方目前還無法給出最後答案。

其實到底要由誰來負責監控,這個問題不只是讓司法機關頭疼,也可能成為「政治問題」,而血淋淋的例子就發生在美國。當年,美國丹佛市準備推動科技監控方案時,立即面臨一場政治角力戰。有趣的是,在政治折衝後承接的單位並非司法機關,而是在消防體系轄下的安全局設立專案辦公室,由約聘僱人員執行監控。密蘇里州也發生過假釋者在假釋期間殺人,引來媒體大加撻伐矯正及觀護系統,最後由矯正局成立全天候的科技監控中心才解決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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