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要聽婆婆的?還是聽媽媽的?

2016-09-2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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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左三)、教育部長潘文忠(左二)、政務委員張景森(右三)、體育署長何卓飛(左一)、奧委會主席林鴻道(右二)、體育總會長張朝國(右一)9日出席體育署「同心齊力助體育,推手禮讚耀台灣」頒獎活動。(顏麟宇攝)

總統蔡英文(左三)、教育部長潘文忠(左二)、政務委員張景森(右三)、體育署長何卓飛(左一)、奧委會主席林鴻道(右二)、體育總會長張朝國(右一)9日出席體育署「同心齊力助體育,推手禮讚耀台灣」頒獎活動。(顏麟宇攝)

據媒體報導,近來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簡稱體發會)職棒發展小組召集人民間委員趙士強,一直代表政府對外針對國內體育運動政策如對中職的球隊擴編、經典賽中華隊總教練產生做出指示,讓中職會長吳志揚用質疑的口吻表示:「現在婆婆媽媽太多了」,並認為目前體發會的運作方式已超過僅是協商者職責,又再度引發體發會定位與角色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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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發會執掌與體育署雷同,組織疊床架屋,易造成職權衝突

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其主要成立目的,乃是推動體育行政優化、鼓勵企業投資體育運動、國際賽事接軌、體育紮根以及選手職涯照顧等五大體育政策。其會旨與教育部體育署執掌雷同。其成立目的乃是因應蔡英文總統選前所提出的體育政見,將體育運動列為重要發展戰略項目,所以提高決策層級。

然而,相關策略在既有法定機關體育署權限內即可推動,即使有關中職增隊、經典賽組訓、教練人選等協調事項,體育署即可為之,去年12強比賽,亦是由體育署來進行協調。

如今,新政府又在體育署上新設一體發會做為決策單位,法定體育署反而淪為執行單位,而兩者職權又類似,若有產生相關政策問題,是由誰負責?是決策單位負責?還是執行單位負責?

甚至連立法院預算中心也特別指出,「在奧運期間,當單項體育協會出現爭議時,張景森辦公室卻對外表示,由於相關業務屬於體育署範疇,因此不方便跨部會指導,顯見體發會與體育署之間雖負責相近業務,但雙邊關係卻十分模糊」。

兩者職權相似,但體發會非法定組織,僅是一任務編組,卻可做出政府重大決策,反而讓法定機關淪為執行單位。除了組織疊床架屋、浪費政府支出成本外,亦引發指揮體系紊亂的爭議。無怪乎立法院預算中心也認為,應全面檢討任務編組功能性與續存之必要性,以撙節人力物力。

中華職棒會長吳志揚11日至桃園棒球場出席Lamigo桃猿隊與統一7-Eleven獅隊的比賽。(顏麟宇攝)
中華職棒會長吳志揚抱怨體育者和體發會職權重疊,「婆婆媽媽太多了。」(資料照/顏麟宇攝)

二、民間委員卻擔任官方小組召集人與發言人令人質疑代表性

行政院體發會成員是由張景森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包括13名官派、12名民間委員,包括趙士強等人都是民間委員。但卻由一民間委員趙士強擔任職棒小組召集人兼發言人,其非具官職與職銜,卻頻頻代表政府對外發言,宣布體發會相關決策,甚至指揮相關機關與民間組織,無怪乎令人質疑其代表性。

趙士強乃屬民間諮詢委員身份,非取得考試任用的事務官,也非法定職位的政務官。政務官負責決策監督負責政策的制定,亦須負起政策成敗結果,通常也監督政策執行,政務官還需擔負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也要向立法院負責。

若由民間委員代表政府行使職權,有權無責,實有讓人是否為因人而設事,安插人事之質疑。

總之,體發會成立宗旨與體育署雷同,在組織上疊床架屋,浪費人力物力,尤其體發會乃屬任務編組,應屬諮詢單位,卻凌駕於法定組織之上,做為太上機關,令人質疑其合法性。此外,由民間委員擔任政府單位召集人與發言人,亦招致代表性與適當性之質疑,因此,政府單位之任務編組發言人,應由官方人員擔任較為妥適,民間委員應僅提供專業意見即可。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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