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對夫妻不吵架?一封中年男子寫給小17歲妻子的情書,展現愛情最美的包容

2016-10-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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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恆久的忍讓。千真萬確。不忍不讓,沒有未來。不過,若不想再愛下去了,或對方不值得愛下去了,那又何須忍讓呢!

於是,我理解了,我們雖然是平凡夫妻,發生過一次又一次的爭吵,可是,我們也許打心底便提醒過自己,對方是還可以期待的,妳我之愛還是值得繼續的,因而即便最激烈爭執的當下,妳或我就算有了「那不然就算啦!」的忿忿之辭,可情緒稍稍撫平後,總會有一人先試著擺低姿態,試著討好對方,有時是妳,有時是我,而如果我們都沒了想要繼續的念頭,若我們彼此都嫌惡對方到了極致,妳我亦毫無機會,一路走到現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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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恆久的忍讓,除非對方不值得。而妳是值得的。始終。即使那麼多次的爭吵,我依舊覺得妳是值得我降低姿態,軟化防線的。

女兒漸漸懂事後,有時我們難以避免在她面前爭執。但我一定會在我可以努力的範圍內,試著跟她說,我跟媽咪吵架難免,然而,我們卻是一心一意的愛她,無論怎麼吵,我們都不願意波及到她。她是我們的最愛,是我們這輩子共同的牽掛。

「那,那為什麼你們還要吵架呢?」女兒怯生生的問。我不知該怎麼講。我們可以為了她而不吵嗎?可以。但不吵不代表我們衷心和諧。但至少,我們可以為了她而少爭執,或換個方式表達不同的想法。我們確實也在這樣做。愛是恆久的忍讓。不就意味了,忍與讓,是一門必要的修行嗎?

女兒雖是妳我的最愛,我們日夜共同的牽掛,可是妳跟我依然是不同的個體,卻得在一個家庭裡,一條軌道上,以一組整體的形式,處處,時時,事事,要在一起,要發出一致的聲音。有時,不得不承認,這有多難啊!然則,我們不能為愛而恆久的忍讓嗎?如果,我們依舊愛對方。

我最愛的小說之一《大亨小傳》,小說家費茲傑羅透過大亨蓋茲比摯愛的女人身旁那位難以捉摸之姐妹淘的嘴,以車禍譬喻了愛情,「車禍,只有在兩方都不小心的情況下,才會發生!」至理名言,的確,有一方若還珍惜,若還眷戀,情愛就不一定沒有延續之機會。

然而,若一方已經毫無心意,再續前緣徒然令人生悲的話,那執意的一方又何嘗能苦撐待變呢!愛情只為投緣的人慈悲,我在單身時期,寫下《你給我天堂也給我地獄》,書裡討論了愛情的慈悲與愛情之殘酷是一體的兩面,關鍵全繫乎那份情緣還在嗎?沒錯,我們有了緣份,接下來呢,緣份不能揮霍,靠的是耐性,是體貼,是無盡無悔的關愛了。我怎會不懂?我應該要懂的。

我想到了我們的初次約會,約會前我寄給妳剛出版的新書《你給我天堂也給我地獄》。那時,我雖長妳多歲,但關於情愛的糾葛,我還沒有從內心深處,體悟。還是較多知性上的理解與推論。我不完全明白,從情愛的天堂,墜落至情愛的地獄,很大一部分的關鍵,在自己。如今,我懂得比較深刻了。因為來自於切身的日常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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