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接連傳出學生誣告老師的新聞,包括指控教師不當管教、性平事件或其他違法失職行為的案件。
隨著校園申訴制度日益健全,學生權益受到更多保障,但另一方面,越來越多案件最終卻證實與事實完全不符,最嚴重的還指控老師性侵、或是指控老師過肩摔,結果證實都是誣告。
教師雖然獲得平反,卻往往已歷經漫長的行政調查、司法程序以及社會輿論審判,甚至因此失去教職、健康與家庭生活。
有不少老師感嘆現在「師不聊生」。如何在保障學生權益與維護教師不被誣告之間取得平衡,已成為教育界高度關注的議題。
只要接獲重大指控,學校通常必須立即啟動調查,部分案件還會同步通報教育主管機關,甚至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在調查期間,教師可能被停聘、停課或是調離原職,即使最後行政調查認定不成立,或是獲得不起訴、無罪判決,往往已經耗費數年時間。
教師遭受指控後,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名譽問題。一般人寧可信其有,只要消息傳出去,很多人就先入為主認為老師一定有問題,等到幾年後還你清白,社會早就忘了,留下來的是老師已被摧毀的人生。
現行制度原本是為了避免真正受害的學生因權力不對等而不敢發聲,因此採取「先調查、再釐清」的模式。然而,校園師生權力不對等的時代早就過去了,絕大多數學生根本就不懼怕老師,現在還敢用誣告來陷害老師。
在資訊快速流通的時代,這些案件往往在調查尚未完成前,便已經透過社群媒體、家長群組或新聞曝光,形成「未審先判」的壓力。
即使最後證明教師沒有違法,現行制度對於遭誣告者的補救仍相對有限。除了名譽難以完全恢復外,停聘期間的職涯中斷、心理壓力、家庭衝擊及訴訟成本,都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目前較值得討論的是如何建立更完善的程序保障,尤其是避免受理匿名檢舉,或是欠缺證據的舉報。在教師最終獲得平反後,更應該建立名譽回復、心理支持以及尊嚴受損的賠償等行政救濟配套措施。
法治社會的重要精神,在於任何指控都應接受客觀調查,也應尊重無罪推定原則。學生有提出申訴的權利,教師同樣享有公平審查與程序保障的權利。當制度只重視一方而忽略另一方,最終受損的不只是個別師生,更是整體的教育信任。
教育工作的核心建立在師生互信之上。當每一起案件都可能演變為漫長的行政與司法攻防,校園也容易陷入彼此防備的氛圍。如何在保障學生安全與避免冤錯之間建立更成熟的制度,讓真正受害者獲得保護,也讓無辜教師不必承受多年難以挽回的代價,將是未來教育改革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相關報導: 陳美霞觀點:紀念錢致榕先生─科學家、教育家、保釣大將及其內在邏輯的一致性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媒體人。《聚傳媒》授權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