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上訴法院7月20日裁定,撤銷針對波音(Boeing)提起的一起股東集體訴訟資格(class certification),這起案件指控波音多年來將獲利置於飛航安全之上,並對外誇大公司對飛機安全的承諾,導致投資人因不實資訊蒙受損失。法院認為,原告未能提出足夠且適當的方法,證明如何以一致標準計算所有股東的共同損害,因此不符合集體訴訟的法律要求。
這項裁定由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4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作出,意味著本案將發回下級法院重新審理,原先已核准的集體訴訟資格遭到撤銷,案件程序因此出現重大轉折。
「艙門塞」突然脫落,震驚全球航空業
本案源自2024年1月5日發生的阿拉斯加航空(Alaska Airlines)1282號班機事故。當天,一架由波音製造的737 MAX 9客機自美國奧勒岡州波特蘭起飛後不久,機身一處原本封閉緊急出口位置的「艙門塞」(door plug)突然脫落,造成機艙迅速失壓。
事故發生後,機組人員立即宣布緊急狀況,並成功折返波特蘭國際機場安全降落。事件共造成7名乘客及1名空服員受到輕傷,雖未造成死亡,但震驚全球航空業,也再次引發外界對737 MAX系列客機安全性的高度關注。
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後續調查發現,固定艙門塞所需的4枚關鍵固定螺栓並未完成安裝,導致艙門塞在飛行過程中脫離機身。這項調查結果也引發外界質疑波音在生產流程、品質管理及安全檢驗上的監督機制是否存在重大缺失。
提出訴訟的波音股東,由美國羅德島州財政廳長(Rhode Island State Treasurer)代表領軍。他們主張,波音在2018年及2019年兩起737 MAX空難後,持續對市場發布具有誤導性的公開聲明,向投資人宣稱公司已全面改善安全文化,並將飛航安全列為最高優先事項,但實際上,公司仍將獲利與生產效率置於安全之上。
737 MAX系列長年累積安全爭議
原告指出,波音這些公開說法人為墊高市場對公司的信心,進一步推升股價,使投資人在錯誤資訊影響下買進股票,直到2024年阿拉斯加航空事故發生後,市場重新評估波音的安全管理能力,股價因此受到衝擊,投資人蒙受損失,因此應由波音負起賠償責任。
這起股東訴訟的背景,與737 MAX系列長年累積的安全爭議密切相關。2018年10月印尼獅子航空(Lion Air)610號班機,以及2019年3月衣索比亞航空(Ethiopian Airlines)302號班機,先後因飛控系統問題墜毀,共造成346人罹難。兩起空難導致全球737 MAX機隊一度全面停飛,波音也因此面臨多起刑事、民事及監管調查。
2025年3月,美國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卓(Alexandria)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布林克瑪(Leonie Brinkema)曾裁定,凡於2021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8日期間持有波音股票的投資人,可共同組成集體訴訟,向波音請求損害賠償。
然而,上訴法院此次推翻該項裁定,認為原告雖主張股東都受到相同資訊誤導,但並未提出一套能適用所有投資人的共同損害計算方式,因此無法符合集體訴訟認證所需的法律標準。法院因此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由布林克瑪法官依照上訴法院見解進一步處理。
集體訴訟制度提高司法效率及整體求償能力
截至目前為止,代表股東的律師尚未對法院裁定發表評論;波音公司及其法律團隊也未立即回應媒體詢問。
美國法律制度中的集體訴訟制度,主要目的是讓大量受到相同事件影響的當事人得以共同提起訴訟,降低個別求償成本,同時提高司法效率及整體求償能力。一旦無法取得集體訴訟資格,原告可能必須改由個別提出訴訟,將增加訴訟成本,也可能降低部分投資人追究賠償的意願。
責任編輯:許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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