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囂一時的新竹縣竹北豐采520「天坑案」,縣長楊文科遭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求刑10年,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今(13)日判決楊文科無罪。楊文科在臉書有感而發,「今天我沒有喜悅,只有欣慰。司法終於還原事實,還給我與縣府團隊一個公道。」
楊:從未逃避外界檢驗,更沒有開後門護航建商!
楊文科今天在臉書指出,竹北天坑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他無罪。這個結果更證明了他的清白,事實應該證據來說明,絕不會被抹黑掩蓋。過去這段時間,他承受了許多質疑、攻擊,甚至被貼上「圖利」、「護航建商」的標籤。身為縣長,他從未逃避外界的檢驗,也始終相信,真正能說話的,不是口水,而是證據,而是事實。
「天坑事件發生後,居民的不安,我感同身受也責無旁貸。」楊文科指出,他和縣府團隊第一時間就將案件主動移送檢調,要找出這其中的問題。我們沒有替任何人開後門,更沒有放水建商,而是用最嚴格的標準要求建商負起責任。
不聽建商片面之詞,主動移送檢調偵辦
楊文科指出,第一、結構安全必須「零疑慮」:我們不聽建商片面之詞,強力要求必須由第三方具公信力的「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嚴格鑑定,確認地下室鋼小梁挫屈事故原因,並保證新建建物結構已毫無安全疑慮。
第二、周邊道路必須「全穩固」:針對民眾最擔憂的道路安全,我們要求「路基改善」必須確實完成,並經「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道路崩塌調查及安全鑑定,確保現況道路完全處於安全穩定狀態。
第三、環境監測必須「三方共識」:我們不容許建商球員兼裁判!監測方案必須委由包含社區代表在內的三方委任技師確認,在完全達成共識後嚴格執行,隨時盯緊周遭環境變化。
第四、鄰損賠償預存「1億元鄰損賠償擔保金」:為了確保周邊受損住戶的協調與賠償權益,我們祭出鐵腕,要求建商必須拿出高達新台幣1億元作為鄰損擔保金,而這筆鉅款也已在113年12月19日實實在在地匯入新竹縣府專戶。
楊:感謝司法秉持證據、還原事實,讓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楊文科也提出三問:如果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主動把案件移送檢調?如果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讓建案停工超過600天?如果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設下四道嚴格門檻,每一項都必須達標才能復工?
楊文科表示,我們要求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完成結構安全鑑定;要求道路改善完成並再次確認安全;要求監測機制必須由三方共同確認,全程監控施工;更要求建商提撥新臺幣一億元鄰損擔保金,保障受影響住戶的權益,而這筆款項也早已實際匯入新竹縣政府專戶。
楊文科指出,今天法院的判決也清楚說明,他沒有收受任何不法利益,沒有任何利益交換,更沒有圖利任何人。這不只是還給他個人清白,更證明縣府團隊當時的每一項決策,都是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
「我始終相信,依法行政,不應該因為政治操作而被曲解;勇於任事,也不該因為社會情緒而遭到不當指控。感謝司法秉持證據、還原事實,讓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相關報導: 台塑舊大樓都更釀禍!敦化北路路面塌陷現「4米天坑」 瓦斯管線破裂急疏散 | 更多文章 )
楊文科說,這段時間,謝謝一路支持他、相信他的鄉親,也謝謝每一位願意用事實看待這件事情的人。「我從政以來,一直秉持『無私無我、無愧於心』的信念,這份初心從未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