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只是區區的0.71%,但台電、或是賴政府,實在沒那個臉漲價,他們把自己的錯誤讓全民埋單,升斗小民都要為此「瘦了荷包」。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上周五通過10月起平均電價調漲0.71%,主要針對民生用戶調整,影響超過1,400萬戶,產業電價這次未調漲。調漲後將為全年帶來約64億元的電費收入,這個調幅低於原先預期的3%。
對於電價調漲問題,無論是賴政府或是台電,都陷入一個極度尷尬的境地─這個尷尬算是「自找」的,而且看來已經是無解。
正常情況下,電價當然該調漲,因為目前的電價無法讓台電獲利、追求永續經營;特別是台電已經有累積虧損高達4514億元、淨值僅剩下2元;如果考慮到帳面上還有3000億元尚未、也不敢提出「報廢」的核四資產,以台電5800億元的實收資本額看,這其實是一家差不多就是破產在即、甚至可說「已經實質破產」的公司。
台電是一家近乎100%的國營企業,全台唯一經營從發電到輸配、銷售的公用事業,台電當然不能倒閉,因此電價該調漲,至少要讓台電營運能有獲利。
但台電也毫無調漲電價的理由,更明確的講是:電價沒有調漲的「正當性」。因為要先回頭問:何以致之?最簡單的回頭就是:自作孽不可饒,沒道理賴政府「自己作死」卻要全民幫民進黨埋單,更糟糕、最惡劣的是:搞得全台烏鴉鴉還不認錯。
台電漲電價的理由有2個,一個是現有的電價是否足以有盈餘,另一個是累積的虧損問題。
以現有的電價結構而言,根據台電的說法是工業用電的價格在過去幾次調漲後已超過成本,但民生電價仍低於成本,因此原先官方釋出的消息是民生電價漲3%,最後考慮「基於物價穩定與民眾承受度之間取得平衡」只調漲0.71%。
不過,根據台電8月底公布的財報,今年1-7月的收入5240億、支出5199億元,有41億元的盈餘了。坦白說,在出現盈餘後還要漲電價,理由與正常性就不是那麼充份了。
那為何還是想漲價呢?看看財報的支出變動最大的項目,或許就可得到答案。台電支出占大宗的是燃料成本,今年1-7月在5199億元的支出中,燃料支出2068億元占39%,然後是1818億元占比35%的購電支出。
如果跟去年同期相比就可發現,燃料支出降低了158億元,但購電支出增加了175億元,換句話說,因國際燃料價格下降而省下的支出,全部被購電支出增加「吃掉」之外還要再「倒賠」出去。
而所謂的購電成本主要就是:向其他獨立發電業(IPP)的購電、以及透過躉購方式購入的「綠電(再生能源發電)」;值得注意的是購買綠電支出的「跳躍式成長」:2019年台電購買綠電支為248億元、2022年增為589億元、2023年到900億元,2024年則預計為1325億元。
如果是向IPP的購電支出大幅增加,原因多半與國際燃料價格或購買量有關,但購買綠電支出的則與「政策有關」─這完全是民進黨的能源政策、號稱「能源轉型」導致的結果,台電必須不問成本的以高價收購這些綠電,平均每度價格超過5元以上。 (相關報導: 幕後》9月差點兒限電!台電穩定供電竟要靠這招 嚇壞民進黨立委 | 更多文章 )
因此,攤開來看,民進黨執政幾年來,多次調漲電價、累積漲幅都已超過4成左右後,台電還要在盈虧之間掙扎,其實早已與燃料成本漲價無關,這個理由只有俄烏戰爭爆發第1年適用,現在電價成本被推高的主因就是在民進黨錯誤的能源政策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