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土生土長的大樹人,我的心情沉重。自從縣市合併以來,大樹長年被高雄市政府邊緣化,始終未被納入核心治理視野。發展無從談起,建設更是遙遙無期;在公立高中遍地開設的今日,大樹卻至今仍無一所公立高中,學子們每日需搭長途車通學,這樣的市政規劃合理嗎?市府彷彿只將大樹視為「嫌惡設施的安置區」,化學兵工廠、動物生命園區、工業區接踵而至,留給我們的只有污染、噪音與失落。
近期爆發的大樹和山里51公頃山坡地光電開發案,更讓居民徹底心寒。大片山林遭剃頭式破壞,遠看光禿一片,宛如廢墟,根本無視水土保持的基本原則。地方耆老憂心忡忡,質疑業者未經許可擴建,且可能在暴雨季節釀成土石流災害。事實上,近期降雨已使多處積水,居民憂懼極端氣候來襲時,大樹是否會成為下一個「被滅村」的受害地?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面對如此重大的公共安全隱憂,第一時間站出來關心地方的,竟是林園、大寮選區的邱于軒議員;而真正代表大樹的兩位市議員,卻不見蹤影。這不只是失職,更是對選民的背叛。大樹人不禁要問:我們的民意代表到底是替誰說話?難道是因為益糾葛,選擇性失明、故意迴避?若真如此,那實在對不起投下選票的鄉親父老。
大樹長期發展停滯,連最基本的都市計畫道路、公共設施都難以開闢,不僅是市府冷處理,更反映出地方民代普遍失能的事實。當林園、大寮、仁武、鳥松等地持續蓬勃發展時,大樹卻連基礎建設都要苦苦爭取。更諷刺的是,市府高層對大樹的認識,大概只停留在佛光山或水果節,每年走馬看花一次;甚至還有人會將大樹與屏東的「高樹」混為一談。然而,屏東高樹即便只是縣轄鄉鎮,整體發展早已遠遠超越作為直轄市一員的大樹,這難道不是高雄市政府的最大恥辱?
回到此次光電開發案。該案於109年獲經濟部能源署核發籌設許可,當時雖未規定所有案場都須環評,但根據法規,山坡地若超過15公頃或裝置容量超過兩萬瓩,便應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如今案場面積明顯超過15公頃,裝置容量更達7萬瓩,每年營收以億元計。儘管如此,市府水利局至今僅依《水土保持法》裁罰7次,總罰鍰不過108萬元,平均每次約15萬,對比業者動輒上億的年營收,根本毫無嚇阻作用。這樣的懲處,究竟是懲罰,還是縱容?
地方政府不作為,中央部會又推卸責任。市長陳其邁至今仍將本案推給經濟部與內政部,避重就輕,從未正面回應市府在開發監督、施工管理與違規查處上的失職。口頭的「震怒」已無法撫平大樹人的焦慮與憤怒。我們不要虛無的姿態,我們要的是公平、尊重,以及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大樹不是高雄的棄嬰,更不是政客眼中的次等選區。若這片山坡地位在仁武、鳳山、大寮,甚至市中心,恐怕連第一塊水泥都澆不下去,就會遭到居民、里長、議員群起抗爭。唯有在大樹,才會默默承受、被默許開發、再被忽視。
市長陳其邁,如果您還記得自己是高雄的大家長,就請真正站出來,守護大樹。別讓這塊土地成為您任內環境失控與偏鄉治理失靈的最大傷痕。大樹人不多,聲音也不大,但我們的土地,我們的家園,也值得您用心看待、誠懇對待。
*作者為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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