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限用塑膠吸管」新規開後門?稱外帶改內用就不罰!

2019-03-1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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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今年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示意圖。(取自Pixabay/CC0)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今年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示意圖。(取自Pixabay/CC0)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今年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卻被不少業者認為窒礙難行,環團也批評政策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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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去年公告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預告草案,並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環署今(11)日上午召開北區「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公聽會,並提出新「遊戲規則」,包含消費者若表明要外帶,業者將以外帶形式提供,但消費者仍在場所內使用,環署則認定不屬於內用餐飲;若吸管是商品出廠時就附上,並公開陳列選購例如利樂包等,則不在此限。

對此,環保團體批評政策大打折扣,業者也砲聲連連。雖然便利商店不在這次規範名單,但全家便利商店質疑,便利商店內用、外帶不易區分,雖環保署明訂是以「櫃台交易」作為區分,但稽查時如何證明?業者如何讓稽查者知道已盡告知任務?

環團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代表則痛批,此規範等於是「開了一個大後門」,環保署應該在稽查發現有這樣的狀況時就應該開罰,讓餐飲業者或是受管制對象自己想辦法防範這樣的事情發生。

「業者找不到合格廠商購買合格吸管」

另在材質方面,雖禁止一次性塑膠吸管,但環保署明訂吸管材質屬於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塑膠成分低於10%且可用物理方式分離的塑膠淋膜吸管,不在此限。

對此,三商行餐飲公司質疑,雖然政府同意可以用生物可分解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為主體的吸管,但至今這種PLA吸管,並沒有任何一家通過環保署規定要取得的「環保標章」,業者找不到合格廠商可以購買該款吸管。

對於上述質疑,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表示,限用塑膠吸管的法令是要讓大家習慣,且考量老人、小孩可不能直接就口喝飲料,才會分階段進行管制。她強調未來限用塑膠吸管會逐年分4階段擴大實施,待替代材質增加後,將會增加相關管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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