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是用來壓榨的!荷蘭企業如何讓員工上班不摸魚,每天5點準時下班回家吃飯

2016-03-0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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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問我說,Ruben把拔天天在家洗手作晚餐,他是Soho族嗎?是老闆嗎?還是全職家庭煮夫?不然,哪來這麼多時間和精力,不僅僅是回家吃晚餐,還可以天天下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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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的妙問,讓我想起,從小我也是天天在家裡迎接爸爸回家吃晚飯,幾乎每天固定時間約六點半鐘,我的耳裡就是聽得見家裡汽車特殊的引擎聲,低沉轟隆的作響,便知爸爸已經到家,快步開門迎接,全家一起用餐,簡單幸福的家庭生活,在我心裡從小就一直認為,家,不就應是如此,難道還有其他晚餐方式嗎?

Ruben把拔其實就是一般的荷蘭宅爸,工作對他來說就是換取家庭穩定與幸福的生活,其實這也是絕大多數荷蘭爸爸的心聲與生活模式,下了班,出了辦公室是要去哪?繼續回去加班、去酒吧、還是去餐廳續攤應酬...通通沒興趣,也不可能,下班後,目標一致,就是各自回家!

以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來說,五點鐘一到,就是打卡準時下班,老闆不會要求員工留下加班,更沒人裝忙,上班時段已經全力完成業務所需,剩餘的就留給明天再處理。

會留下加班的大多是大老闆或主管,因為『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與生產值』,不是用來壓榨的,一直以來都是荷蘭企業靈活、有效的運作指標,辦公室裡老闆和員工並無多大隔閡,工作、共事都是直乎對方姓名不冠職稱這一套;所有公事就是在辦公室裡完成,若有廠商會議就請先預約開會時間,在工作日與時間內有效解決。下班後,純屬個人的自由時間,連老闆都管不著了,合作廠商當然別想佔據人家的Family Time。

那麼,看似荷蘭員工這麼大牌,下班時間一到即可拍拍屁股走人,想必上班時間混水摸魚也沒關係吧?

那麼你就真是打錯如意算盤,一般公司員工在進入公司前三年可是年年以簽約的方式來續約(政府法定),換句話說,想當上正式員工需「三年的試用階段」,而非台灣普遍的三個月,沒定性或是沒效率是通不過考驗的,用三年時間來觀察與測試,這也是嚴謹的荷蘭企業老闆挑選真正人才的用意。(備註:員工簽約條款已有更動,請依現今法令為主。)

再者,荷蘭全國商店也大多六點之後通通打烊,只剩零星超市及餐廳繼續營業,商店街是一片冷清清,店員當然也是要回家休息,荷蘭爸爸們,下班之後一身疲累,就是通通回家吃晚餐,這樣簡單的居家生活幾乎落實在每個荷蘭家庭,每天下午約六點左右,住家旁的停車場就是客滿,表示爸爸們或媽媽們已經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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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非常重視下班後的家庭時光。
職涯提問/討論/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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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瘋荷日曆My Dutch LifeStyle

(原標題:荷蘭爸爸下班後,去哪兒?)

為什麼外國的工作制度可以如此,台灣卻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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