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警鈴響了21分鐘才通報…明揚遭疑「延誤疏散」重罰150萬!倖存員工還原事發狀況

2023-09-2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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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國際公司屏東工廠於22日發生火警爆炸意外,圖為空拍畫面。(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明揚國際公司屏東工廠於22日發生火警爆炸意外,圖為空拍畫面。(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明揚公司廠房於22日發生大爆炸,屏東縣長周春米今(25日)上午公布工廠3大違法疏失,其中一項就是當天早在下午5時10分左右就有火災警報,工廠卻直到5點31分才報案,遭疑「延誤通報、太慢疏散」,依法對其從重開罰150萬元。對此有明揚員工出面解釋,當下可能有同事以為火災警訊是「誤警報」才沒有立即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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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明揚一位倖存的男員工透露,當時快到下班時間,警報器早在5時10幾分左右就已經響起,但因為工廠有各式各樣的偵測器,包括煙霧、火災溫度等,再加上每半年1次消防演練,工廠偶爾會傳來「誤警報」。

往常聽見警鈴大作時,就會有人去確認一下是不是真的,才可能因此導致事發時,「有些人認為又是誤警報」沒有馬上離開。這位男員工坦言,事發當下「沒想到火會這麼大」,再加上廠房面積很大,直到工安課的同仁發現倉庫冒出白煙,總經理也過去查看,才趕快叫大家逃生。

截至目前,這起慘劇釀成9人罹難、107人輕重傷,還有1人仍在失聯中。周春米表示,經查發現倉庫東南側的警報器在當天下午5時10分有響動,5時17分已有人在公司群組裡反映聞到怪味,5時27分拍到白煙在廠房內冒出並疏散,卻直到5時31分才報案。消防人員5時42分抵達,廠方在5點55分提供安全資料,管理權人卻沒有派專人到場協助救災,違反消防法第21-1條第2款規定,依消防法43-1條從重處150萬元,再加上前2項嚴重違規,共開罰2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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