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華人地區唯獨台灣不再稱作「殘障奧運」?他揭帕運會的發展演變,大讚我國「正名」譯法

2021-08-1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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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林匹克運動會(Paralympics)是為身心障礙者舉辦的綜合型國際體育賽事。(圖/取自Paralympic Games臉書)

帕拉林匹克運動會(Paralympics)是為身心障礙者舉辦的綜合型國際體育賽事。(圖/取自Paralympic Games臉書)

有讀者垂詢:「Paralympics或Paralympic Games譯作『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是否正確?」這個翻譯問題,我不想談對錯,只想說好不好。我認為譯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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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都將Paralympics譯成「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簡稱「殘奧」,唯獨台灣按發音譯成「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簡稱「帕運」或「帕奧」。這個翻譯差異,其實也是文化觀和世界觀的差異。

誠然,Paralympics是一項為身心障礙者舉辦的國際型綜合體育賽事,你稱之為「殘奧」是符合事實的,但以翻譯來說,卻是敗筆,因為它放大了「殘疾」這個面向,卻完全沒有反映「Paralympics」一字蘊含的「平行」和「對等」精神。
早在帕運出現前,已有殘障者參與奧運,有些成績還非常驚人。如1904年奧運,裝了一條木腿的美國體操選手 George Eyser,共贏得三金、兩銀和一銅的亮麗成績,包括一枚跳馬金牌。1948年奧運,匈牙利Károly Takács在射擊賽摘金,但他右手十年前已遭手榴彈炸斷,奪金是全靠苦練左手。

專為殘障者而設的運動競賽,則要等到二戰後才應運而生。最初的目標,是協助戰時受傷的退伍軍人和平民康復。1944 年,神經科醫生古特曼(Ludwig Guttmann)應英國政府要求,在斯托克曼德維爾醫院開設脊髓損傷中心,利用運動幫助傷殘者康復。

1948 年 7 月 29 日,即 1948 年倫敦奧運會開幕當天,古特曼舉辦了第一屆輪椅運動員比賽,叫「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 (Stoke Mandeville Games)」,這就是帕運會前身。1960 年,帕運會終於在羅馬首次舉行,有來自 23 個國家共 400 名運動員參與。自此帕運便每四年舉行一次,直到今天。

了解帕運歷史後,我們再看看「Paralympic」一字起源。由於古特曼舉辦的運動會是專為下半身不遂病人而設,當初構思「Paralympic」此字時,只是將「paraplegic(下半身不遂者)」和「Olympic」兩字合體,變成一個瀬尿牛丸式「混成詞(portmanteau)」,原理就像把「breakfast」和「lunch」融合為「brunch」。

隨着歲月推移,帕運參賽者已不限坐輪椅的人,所以帕委會官方網站早已重新演繹「Paralympic」意思,說:「『Paralympic』 一字,源自希臘語介詞『para』(在⋯⋯旁邊)和『Olympic』。意思是帕運乃平行於奧運的運動會,兩者並駕齊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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