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懿勳觀點: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評析

2019-01-1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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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看來,政務官層面的議題牽動爭議較大,畢竟公法人美術館以專業為優先考量,一位市長如何選定具有專業能力的董事長,考驗民選市長對在地藝術的認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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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市長出面解決吧

民間團體發出對制度和營運方向的懷疑之聲,該要如何解決呢?以現行態勢而言,要求從制度面確定行政法人美術館的公共性,由館方或董事會修改條例符合民意,幾乎是不可能;市政府如不更改監督單位的層級,就不會有要求南美館董事會研擬修改條例的指示。又如,「南美館民間監督社群」一直持續對於董事長、館長任命應有年齡限制的問題提出質問,也應該是在適應台南地方需求的前提之下,在制度內加以檢討,而不是比照中央級的公法人機構的法令規章一體適用。

我嘗試用高美館以副市長兼任董事長的舉措,說明此種傾向以政治性(並非以專業考量為優先)操作,較為成功地化解轉型阻力的例證。副市長既是直接監督機構的重要成員,又是公法人機構的法人代表,所以,副市長(同時是董事長)提名館長由董事會通過的合規定說法,不如說是董事會追認成命而已。對高美館方的執行而言,無須透過文化局、秘書長的轉達協調,即可直接得知董事長的意旨,而董事長的意旨,也就是市政府的決定,並且必然得到董事會裡秘書長、文化局長等官方成員的支持。顯然,高美館採取董事長制,但是,館長總是出現在媒體版面展現其專業方面的風采,也是十分和諧順暢的畫面。

反觀南美館的安排布置,僅是在行政層級的協調,和個人意志的貫徹等幾種關聯的糾葛,就要處理許多複雜的程序,還未必能順暢成功。歸究而論,台南市長選擇從「體制外」領導「體制內」的決定,造成南美館草創初期的爭議事件不斷。關鍵在於南美館處於百事待舉的草創階段,急用需要適應性長的決策,讓本就複雜的事情更加複雜。高美館則是集中在體制內處理體制的即時問題。

行政法人美術館要往前的走的路程應該是沒有止盡,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繼續前進方為正道。許多爭議出自於雙向溝通受阻,多方協調不力,爭議造成的原地停滯並非社會之福。回歸公法人的公共性與社會參與的積極作為,是應該由市政府層級出面才能有效逐步化解爭議。

附錄: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1)。(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1)。(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2)。(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2)。(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3)。(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3)。(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4)。(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4)。(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5)。(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5)。(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6)。(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6)。(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7)。(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7)。(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8)。(作者提供)
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簿(8)。(作者提供)

*作者為中國上海大學美術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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