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懿勳觀點:行政法人美術館爭議事件評析

2019-01-1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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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館的自治條例與高美館相差無幾,其監督機關是台南市政府,董事長也由監督機關遴聘。館長任用則與高美館不同,是「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通過後聘任之」(第十九條)。這一點「不同」卻造成南美館後續發酵的問題有極大的差距。南美館董事長是市府在公務和學術體制外遴選的在地老畫家,若要指揮一個由官員、學者、產業人士組成的董事會,還要扛起獨立徵選專業性、公信度極強的館長,究竟董事長是否有此行政經驗與最後的結果、實效如何?首先引起在地藝術界的質疑;2017年4月12日《中華日報》報導的「南美館黑箱?文化局自清!」一文可見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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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由藝術家雜誌發起投票「2017年十大視覺藝術新聞」,該雜誌在2018年1月公布票選結果。名列第三的「台南市美術館行政法人黑箱疑雲」其內容介紹:「場館興建及行政單位的組織與轉型:台南市美術館為台灣首個行政法人美術館,館長人選備受矚目,名單公布後,台南當代藝術界於4月11日發起連署,質疑南美館行政法人黑箱,要求遴選程序公開、透明,南美館董事林曼麗於4月25日請辭。台南市政府文化局也於稍後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南美館自籌備至董事會成立皆依法行政,絕無黑箱作業。」

由文化局代表南美館監督機關發表的「依法行政」聲明,依然沒有減低社會輿論對制度的批評抗議。2017年4月中旬開始至月底,陸續有林曼麗辭董事並公開呼籲「南美館董事會,應正視並回應藝術社群及群眾疑慮,建立典範。」(蔡文居,自由時報);台灣視覺藝術協會(簡稱視盟)今日更以「藝術界蒙受決策不透明的災難,受夠了」為文公開聲援(洪瑞琴,自由時報電子報);龔卓軍宣布退出策畫開幕大展(劉婉君,自由時報電子報)。

四月這些事件從台南在地藝術界擴大至全國範圍參與批評抗議,透露兩點在制度上的癥結,其一,是南美館監督機關是市政府,亦即市長辦公室直接監督,卻由文化局「代打」,此舉違背行政法人制度的立意初衷。其二,是藝術界輿論對「依法行政」的公部門消極態度明顯不滿。但話說回來,以台南市文化局的公務層級而論,也只能搬出條文「依法行政」的空虛用語為上限,無法做出更高至市長層次的回應,例如,市府會檢討自治條例內容,重新修訂之類的承諾。所以,癥結即在於,由與南美館平行等級的文化局主導對南美館的監督,只是公部門的便宜行事,卻成為一顆最大的制度絆腳石。

視盟認為,採董事長、館長平行的雙軌制,可以避免董事長優於館長的封閉性決策陷阱。如果要探討「封閉性決策」這個缺點,並不是由哪個職務主導館務發展可以解決,而是需要從董事會成員是否有的代表民間監督的力量在內;目前董事會只有官方、學界和一位無關藝術的產業代表,缺少藝術領域的民間人士參與。但弔詭的是,南美館的董事長是來自於民間的繪畫創作者,由其主導的館務發展方向,依然讓社會、學界持反對意見。可見並非修訂制度就可以解決當前的各種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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