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要人權 移盟四問總統候選人

2015-12-2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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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權益日漸受到重視(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新移民權益日漸受到重視(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近年來台灣與東南亞國家的跨國婚姻愈趨平繁,這些新住民、新住民之子的權益日漸受到重視。針對總統候選人提出的新移民政策,「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針對新移民的身分權與家庭團聚權提出四大問題,希望各候選人能在本月31前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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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談太多行政裁量空間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以下簡稱移盟)是由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組成的跨界聯盟,長期關心新移民、外籍配偶的權利。對於即將到來的2016總統大選,移盟向總統候選人提出四大問題。首先,外交部針對東南亞、南亞、西亞、非洲等21國人民與台灣人結婚實施境外面談制度,移盟認為缺乏認定標準,面試人員有太多行政裁量空間,面談不通過也沒有救濟管道。移盟認為這些制度歧視特定國家,也剝奪了移民家庭團聚的權利,因此希望總統候選人提出改善策略。

此外,外交部曾對曾經在台逾期居留/停留的外籍配偶上註記「停留不得轉居留」,影響這些外籍配偶不能合法工作,甚至每6個月就必須出境。移盟痛批,外交部在簽證上恣意註記,令移民署不敢違背外交部指示,進而禁止外籍配偶「停留轉居留」的權利,顯示外交部已超越行政權限。

陸配來台4年應可取得身分證

其次,移盟自2012年起不斷爭取大陸配偶比照外籍配偶,在台灣4年即可取得身分證,但相關法案在立法院審查時多次遭到台聯黨霸佔主席台、民進黨變更議程,加上國民黨的不作為,因此至今尚未通過。移盟強調,「陸配是台灣人的親人」,需要身分證保障大陸配偶在台灣社會有對等的地位,因此希望總統候選人針對「陸配來台4年取得台灣身分證」這點表態並提出具體承諾。

第三,移盟指出行政源提出的國籍法規劃條文草案,納入與時代脫節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加上現行歸化條件以「品行端正」為首,對「品行端正」一詞卻沒有具體描述,而且5年內若對不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者可撤銷國籍,監控時間過長。因此,移盟認為應刪除移民法規中「品行端正」的文字,改以「無員警刑事紀錄」,並縮短撤銷國籍年限。

未通過難民法,尋求庇護人士無保障

移盟最後指出,部分個案因台灣法律制度成為「無身分」的黑戶地位,例如因台灣尚未通過「難民法」,使部份來台尋求庇護的外籍人士無任何保障。又如「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必須放棄原國籍,這導致有些外籍配偶「歸化不成功」後卻難以恢復原國籍。移盟強調,「無國籍人」的所有基本人權皆不受到任何國家保障,而且隨時面臨處於「非法狀態」的弱勢,因此希望總統候選人能對此提出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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