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前有人更平等? 希拉蕊電郵案《向誰效忠》選摘(2)

2018-11-2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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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律師要筆電的同時,我整個六月都在思考怎麼替調查收尾。距離民主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只剩六星期,我們要用什麼方式結案才最能提升人民信心,讓他們相信司法單位確實公正執法?後來發生了兩件事,又讓我想實行我之前的瘋狂計畫:我想乾脆不管司法部的指揮,親自向全國人民解釋平常不會公開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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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發生在六月中,俄國政府開始散佈一系列的郵件,都是他們從美國民主黨相關單位偷來的。首先採取散佈行動的,是名為DCleaks 的網站和Guccifer 2.0 的駭客,他們竊取資料的目的是攻擊希拉蕊和民主黨。這件事發生之後,不禁讓人擔心,前面提到與蘿瑞塔.林奇有關的機密文件恐怕隨時會曝光,不必等幾十年解密了。就像我前面說的,這種文件一旦曝光,不管內容是真是假,都會引起軒然大波,讓許多黨派人士認定希拉蕊競選團隊不斷透過林奇操控聯邦調查局的調查行動。

第二件事發生的時間,是六月二十七號星期一。當天前總統柯林頓和林奇部長私下見面,地點在鳳凰城機場停機坪的一架聯邦調查局所屬灣流五型商務噴射機內,會面時間大約二十分鐘。一開始我聽到他們兩人這次偶遇的時候,並不太在意,也不知道他們到底聊了什麼。許多人認為他們的碰面將影響調查方向,但我覺得不可能。假設柯林頓真的想影響司法部決策,其實沒必要大白天跑到人來人往的機場停機坪,走上登機梯,經過一大群聯邦調查局探員。再說,林奇也不負責調查。雖然這些基本的道理再清楚不過,有線電視台新聞上的名嘴還是大做文章。在媒體不斷炒作之下,我才比較用心關注這件事,看著名嘴們整天嘴砲全開,批評歐巴馬政府的司法部不可信,不可能徹查希拉蕊電郵案。

媒體拼命炒作話題,要求司法部長迴避此案的呼聲不斷,但林奇不肯採取迴避立場。

她反而在一份聲明中採取了一種非常詭異的立場-她不迴避,但她將採納我或司法部專職檢察官針對此案提出的一切調查建議。換句話說,她既迴避,也不迴避。真的是超級詭異。

司法部長要迴避又不迴避的姿態,我看了難過死了,所以我打算建議「指派特別檢察官」。我之前提過,指派特別檢察官-獨立於一般的指揮體系之外,握有權力以確保其獨立性的人-是很罕見的舉動。但我左想右想,還是認為這樣做太偏頗了。這不是政治問題,而是跟組織價值觀息息相關的倫理問題。無論被調查的是誰,都有權接受公平的對待方式。世界頂尖的聯邦調查局團隊調查希拉蕊長達一年,但團隊成員個個都認為案情不構成起訴事由。要是指派了特別檢察官進行調查,反而會讓大家誤以為案件還有內情,讓調查再拖上好幾個月,甚至更久。這也相當於誤導人民,或是對大家撒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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