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小檢單挑大部長-檢察體系的黑箱升遷

2015-08-0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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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蔡啟文槓上法務部長瑩雪。(截取自youtube畫面)

檢察官蔡啟文槓上法務部長瑩雪。(截取自youtube畫面)

檢察體系中,有一個檢察一體原則。在檢察機關上下之間,並不像法官一樣對內可以不受上級法院之支配,而是需受上級檢察機關之指揮,整個檢察機關是視為一個整體,稱為檢察一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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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一體的頭頭,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就是檢察總長。但是這個頭頭,卻因為我國實務上的運作,是由法務部長圈選誰可以升任主任檢察官或二審檢察官,而連人事權都不完整,這樣要怎麼帶領底下的檢察官?

在檢察體系中,一審的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是兩個很重要的升遷關卡,只要這兩關能過,未來才有擔任檢察長的機會。所以每每到檢察體系人事調動時,檢察體系就會一陣騷動。

法官法第90條第1項規定,高等法院以下之檢察官之任免是屬於檢審會審議的範圍,並未規定是要先由法務部長圈選人選後再送檢審會審議。對照同條第4項規定:「法務部部長遴任檢察長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應提出職缺二倍人選,由法務部部長圈選之。」就可以清楚看出,依法官法規定法務部長只能圈選檢察長。所以士林地檢署蔡啟文檢察官的主張,確實應該深入去討論研究!

法務部長是政治任命,誇張一點來說,雖然法務部歸行政院管,但部長等級的任命都是總統決定,所以如果總統覺得某人不錯,就算該人和法律未有任何淵源,一樣可以擔任法務部長。既是政治任命,就得配合行政部門的政策,如果法務部長可以選擇誰可以擔任一審的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那試問那些想升官的檢察官們難道不會投法務部長所好嗎?所以為何蔡啟文檢察官要特別指出「魏揚案」,就是要說明檢察官在目前現實上就是會受政治力左右!

誠然,蔡啟文檢察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方式,欲凍結法務部長開始圈選一審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的動作,確實在行政法上難以成立,但這樣的動作就是要凸顯現行制度的不合理。

蔡啟文檢察官在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前,就在士林地檢署推動由檢察官票選適合升任一審主任檢察官的人選,可見蔡啟文檢察官確實是有心挑戰現行的檢察體系升官規則。除了士林地檢署外,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們前一陣子也進行升任主任檢察官的問卷投票,看來檢察體系內部確實有不少人認為現行制度不夠透明需要改變,當然或許短期不易看出成效,但至少是個檢察體系內部反思的開始。

平心而論,現任的一審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大多應該都夠格擔任這些職務,但我們該去檢討的是制度的問題。檢察體系的升遷就是不夠透明,白話一點就是黑箱!

連如何擬出要送給法務部長圈選的名單都沒有一套清楚透明的規則,當然連法務部長如何進行圈選,都是看部長的心情,這樣怎會讓基層檢察官服氣?不要忘了,如果無法擔任一審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那在檢察體系中就幾乎不可能擔任檢察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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