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突襲宣布戒嚴,但國會立即以190比0票要求解除,讓這場「戒嚴之亂」僅持續了6小時。醫師蘇偉碩對此在臉書發文直言,台灣因為與韓國的法律不同,國會無法第一時間追認戒嚴令,因此他呼籲在野黨應聯合修改我國《戒嚴法》,「否則這個寒假就是(總統)賴清德宣布戒嚴的最佳時機!」
蘇偉碩表示,韓國總統突襲式發布戒嚴令,所幸國會議員突破軍隊封鎖,以190票全數通過要求總統解除戒嚴令,化解一場東亞民主危機;而根據韓國憲法第77條,他指出其中第4項規定為「宣佈戒嚴時,總統應立刻通知國會」,以及第5項規定「由半數以上本屆國會議員通過要求解除戒嚴時,總統應解除戒嚴。」
蘇偉碩說,所幸有第4項規定,使總統在宣布解嚴時必須立即通知國會,韓國總統府人員才可以第一時間通知國會事務總長(相當於我國立法院秘書長),再由事務總長通知議長,得以召開緊急會議; 更所幸有第5項規定,當國會以190票全數通過要求總統解除戒嚴的議案後,韓國總統才不得不依憲法宣布解除戒嚴。「否則後續引發的政治與金融的震盪,台灣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
蘇偉碩提到,但是反觀我國憲法的規定,如果是賴清德以總統身分宣布解嚴,情勢就會完全不同。
蘇偉碩指出,我國憲法第39條的規定是「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因此憲法本文並沒有規定總統要立即通知立法院,而是授權由《戒嚴法》規定;而在《戒嚴法》中,其中一種可宣布戒嚴的條件是「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蘇偉碩強調,簡而言之,總統在宣告戒嚴後「30天內」再提交立法院追認即可,如果賴清德選擇在休會期間宣布戒嚴,30天內,反對黨的國會議員大概都被以各種罪名羈押禁見到不足半數,要立法院通過追認戒嚴令,簡單!「因此,有韓國為鑑,在野黨派如果不快修正戒嚴法,寒假就是賴清德宣布戒嚴的最佳時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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