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南鐵地下化爭議中通過徵收,勢將爭訟難了

2018-09-2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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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居民陳述完意見、交通部簡短回覆之後,林慈玲要求清場但被居民拒絕,她帶委員到另一間會議室吃便當,稍晚就發出新聞稿宣布通過。323戶每一戶的情況都不同,委員基於什麼考量,僅僅只審查一次就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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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鐵案徵收程序結束,但因未實質協議價購,日後恐將引發爭訟。(朱淑娟攝)
南鐵案徵收程序結束,但因未實質協議價購,日後恐將引發爭訟。(朱淑娟攝)

協議不成高達七成,並未實質協議價購

其實委員如果有仔細看交通部提供的資料,光是「協議價購」這項就足以駁回。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取得土地應與地主協議價購,當地主拒絕協議或協議不成,才能申請徵收,這一條的精神是,需用土地人應該窮其一切努力溝通到對方同意為止,任何其他方法都用了還是非徵收不可才能徵收。

交通部的資料顯示,東區加北區的私有土地共334筆,這次申請徵收是237筆,高達七成要用徵收取得土地,也就是說有七成筆數沒有協議成功。多位居民在會中陳述,原因出在交通部並未跟居民做「實質」協議價購。

陳致曉:我家連來查估都沒來就要協議價購,基本上並沒有協議。我要求提供協議價購公式跟說明,不給,我連怎麼算出來的都不知道,要如何協議?

居民藍律師:協議價購不是形式開會,居民問估價標準什麼,交通部到現在也沒回應,還說107年4月會把完整估價報告上網,到現在一個字都沒有,也沒出具誰做的鑑價報告,然後說這就是我們要跟你做的協議價購金額。

我們發文,交通部回文說:「台端如有意見請於107年7月10日向本局提出,如未於期限內提出,視為拒絕協議或協議不成。」請問什麼時候有任何法律規定,交通部說你要快回覆,否則你們就是拒絕協議價購?

居民說的這些委員都沒在聽嗎?如果是聽了還不處理,那就有行政瑕疵,留下日後行政訴訟的空間。之前包括苗栗大埔等多個土地徵案,都曾因未實質協議價購,未審查公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則,判決官方敗訴。

行政程序問題多,日後將爭訟難了

其他的程序爭議還包括:土地徵收審查還沒完成,去年交通部長賀陳旦(已卸任)、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得標的大陸工程董事長殷琪,就先舉行動工典禮。

還有,公聽會還在開,居民的土地都已經被分割,住家變成綠園道路(交通)用地,也進行地籍重測、查估民宅,且強調不必經過地主同意就可逕為分割。

南鐵案雖然在官方主導下完成程序,但這件事不會到此為止,如今台面上的官員不會永遠在位,局勢隨時會改變。當年國民黨主導的苗栗大埔案,因為徵收程序有問題,民進黨上台後決定把六坪房子蓋回來,國賠800萬元。

而六年來南鐵案的徵收必要性尚有疑慮,且徵收程序也留下許多爭議,勢必引發爭訟。如果日後南鐵居民勝訴,這300戶要怎麼蓋回來、國賠又該賠多少?(*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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