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職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中心的上海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院長門洪華教授在2015年一篇論文中的分類受到中國學術界引用和討論。他認為各伙伴關係可分成三大類:
#全局性的伙伴關係
#戰略性的伙伴關係
#一般性的伙伴關係
其中,中國與俄羅斯之間的「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係」級別最高,是唯一的「全局性的伙伴關係」;中國與巴基斯坦之間的「全天候戰略合作伙伴關係」是「戰略性的伙伴關係」中最高一級,其他「戰略合作伙伴關係」、「戰略伙伴關係」、「戰略合作關係」均在這大分類之下;「一般性的伙伴關係」包含餘下的「友好合作伙伴」、「合作伙伴」與「友好伙伴」關係。
2023年10月,直屬中國外交部的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項昊宇在中共中央黨校機關報《學習時報》給出又一套分類方法:
#一般性伙伴關係——例如牙買加、芬蘭
#冠以「全面」或「全方位」的伙伴關係——例如荷蘭、克羅埃西亞、以色列、新加坡、比利時
#一般性戰略伙伴關係——例如印度、韓國、奈及利亞、加拿大、烏克蘭、奧地利
#冠以「全面」、「全球」、「全方位」的戰略伙伴關係——例如俄羅斯、越南、泰國、柬埔寨、肯亞、義大利、馬來西亞、西班牙、印尼、東協、歐盟、德國、英國
#冠以「全天候」、「永久」的戰略伙伴——例如巴基斯坦、白俄斯、委內瑞拉、哈薩克
台灣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研究所分析師吳柏寬與助研究員王國臣則提出了另一套分類方式:先區分「戰略伙伴」與「一般伙伴」兩大類,然後各依次劃分「全面合作」、「合作」、「全面」和普通四類。
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林登·約翰遜公共事務學院(LBJ School of Public Affairs, UT-Austin)副教授陳喜娜(Dr Sheena Chestnut Greitens)認為中國這種對雙邊關係的分類與命名方法十分獨特,甚至是不尋常。她對BBC中文記者說,她會將任何帶有「全面」字眼的關係放高一線。
但這些分類體系均未考慮朝鮮地位問題。中國的自媒體「軒轅讀史」主張,因中國與朝鮮簽署有共同防禦條約《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所以中朝關係級別高於一切。中國外交部的官方描述則是「中朝傳統友好合作關係」。
高敬文指出,北韓作為唯一跟中國簽有正式盟友合約的國家,關係有其特殊性。但北韓實際上是中國的負累,凸顯了這樣的關係排名徒具形式主義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