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馬歇爾基金會研究員高敬文認為這些分等沒有多大意義,但對於中國來說,卻是限制伙伴國家自主的方法。他說,當習近平提出「新型大國關係」描述時,歐巴馬政府幕僚也認為當中有「陷阱」。
「中國為何要將其論述強加於其伙伴之上?為何不是對方訂個分類讓中國來接納?說到底中國認為自己地位超然於伙伴之上,這是讓美國受不了的志氣,其他志同道合的國家也不該接受。」高敬文稱。
「命運共同體」——中國的全球治理願景?
2012年11月18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兼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中共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十八大)發表工作報告時,提出「倡導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2013年3月23日,習近平出訪俄羅斯期間在莫斯科演講,提出人類「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被官方輿論視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倡議的開端。
2018年3月11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被寫入中國《憲法》。在此之後,中國陸續與一些國家締結了雙邊或多邊命運共同體。這包括巴基斯坦、寮國、柬埔寨、緬甸、印度尼西亞、泰國、土庫曼、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和烏茲別克。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周方銀2023年7月在官方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份學報中撰文稱:「這些與中國構建雙邊命運共同體的國家此前與中國建立了高水平的戰略伙伴關係。一定意義上,從伙伴關係到戰略伙伴關係,到高水平戰略伙伴關係,再到雙邊命運共同體建設,構成關係發展相對自然的階梯,全球伙伴關係網絡為雙邊命運共同體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基礎性支撐。」
亞洲協會澳大利亞分會(Asia Society Australia)常駐學者馮康雲博士(Dr Courtney J. Fung)對BBC中文記者說:「『命運共同體』概念是中國的全球治理願景,而這是相對於西方國家所支持的『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或『自由國際秩序』。」
馮康雲解讀,在「命運共同體」關係主張與定義下,各國均可追求自己獨立和獨特的現代化、發展和安全方針,但同時,普世人權、平等與透明度等價值觀被「徹底降級」。
「各國(所領略)的意涵不盡相同,但『命運共同』中,中國始終是首要的,在一個由按個別議題而建立的多種伙伴關係匯聚而成,旨在解決全球治理問題的網絡中,中國是個核心。」
高敬文認為,作為習近平本人念茲在茲的詞語,習近平顯然希望讓世界各國以至於聯合國都認可「命運共同體」這概念。「這是透過修辭的象徵性來再現朝貢關係,是非常儒家的外交方式。」
而在新加坡國立大學的莊嘉穎博士眼中,「命運共同體」、「全球文明倡議」等習近平的外交提案,「他在做一些重新包裝,似乎就是建立一個正面然後有主動性的形象,可是內容的話會不會有差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