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北市府歧見大 台北文創:法律程序一定要走

2015-05-0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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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北文創建議北市府鑑價買回台北文創大樓,台北文創發言人劉麗惠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提出說明。(楊子磊攝)

針對台北文創建議北市府鑑價買回台北文創大樓,台北文創發言人劉麗惠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提出說明。(楊子磊攝)

針對台北文創建議北市府鑑價買回台北文創大樓,台北文創發言人劉麗惠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提出說明。劉麗惠表示,2009年北市府與台北文創議約時,台北文創是以權利金13億得標,如果按照現在的鑑價標準,有北市府所說的37到73億,也相當樂意讓政府買回。劉還說,關於市府提出要台哥大退出的主張,台北文創方面會依契約提出協調委員會,若協調不成,就走向民事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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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北市文化局於4日上午表示不排除台北文創提出的鑑價購回選項,劉麗惠表示,會配合市府的決定,台北文創與市府溝通,就合理、合法、合情的都願意做,但市府提出很多超過契約範圍之外的責任,劉認為,這是台北文創沒有辦法做到的,在多方思考後才會向市府提出這樣的協調。

為何權利金只有13億 台北文創:大家要倒帶回去看 原來是一片荒煙漫草

劉麗惠認為,一切要回歸契約,2009年雙方在合約訂定時,是以13億的開發權利金得標,用現在的標準去評估當年為什麼只有13億,劉麗惠說,大家要倒帶回去看一下,當初把這片荒煙漫草打造成今天這樣,當初的議約環境是跟現在很不一樣的。如果按照現在的鑑價標準,有北市府所說的37到73億,也相當樂意就由政府買回,用國家資本培育文創,台北文創樂觀其成,只要對市府好的,都願意配合。

關於北市府因認定台灣大哥大並非文創產業,要求台北文創讓其退出,否則自5月1日起開始,1天罰5萬元,劉則說,市府在程序上提出的主張,與雙方協議有所不同,台北文創方面會依契約提出協調委員會,若協調不成,就會有民事訴訟的程序,會交由客觀的仲裁程序。劉麗惠強調,彼此的歧見很大,法律的程序是一定要走的。

對於富邦董事長蔡明忠與市長柯文哲談判一事,劉麗惠說,溝通是雙方達成共識,不是單方提出主張,另一方就要接受。亦即台北文創要求市府鑑價購回只是選項之一,至今天為止雙邊的對話,市府與台北文創都保留溝通協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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