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和謙觀點:北京推出港澳台居住證制度後,「台胞」的選擇

2018-08-19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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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如何因應?能給人民多大選擇空間?

今天在台灣政府的朝堂之上,從陸委會到國安會、從外交部到總統府,有很多要員都曾是台灣解嚴後新型態中國研究的育苗者,從個人淵源和輩份來看,我們這一輩人也都是他們那一輩人的學生輩。而他們從前在課堂上主張的新型態中國研究,按照我的理解,是希望超越過去,為政治需要服務的「匪情研究」範式,更多地主張一種介入的、田野的、帶有同理心和階層觀照的社會科學研究;而現在正在發生的新就業形態、新融合趨勢,以及連帶發生的台灣人突破「台灣人小圈圈」,在各領域更深入揮灑的形勢,跟他們當年所教諭咱們的、所期盼的,還真有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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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也知到,從士林到仕途,很多事情的決策,不是一兩人、兩三人,憑其在知識份子時期的原則和理念,就可以直接拍板。他得要考慮執政黨的立場、選舉時期的訴求、長官們的意志、核心選民的觀感,甚至還有太平洋彼岸的外部因素。所以,回到「匪情」時代的對抗式思維,回到漢賊不兩立式的「非此即彼」的政策軸線,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比如,最極端的做法可能會是,你如果拿了這個新的居住證,我就把你的台灣戶口、台灣身分給取消了,把領取居住證、使用更多的大陸app服務、應考大陸新開放的80多種職業證照,都視為一種「背棄台灣」的行為,那麼如此一來,願意去領居住證的在陸台胞,可能就會少得多了。我在北京打滴滴順風車,尚且可以因為注冊有障礙而打不到;但要讓我回家都回不了、入境台灣還要先辦簽注,那算什麼?

當然,如果採取這種最極端的反制作法,也形同台灣政府以對台灣人民的管制權,實質否決了台灣人民在大陸地區應考新開放的80種證照的擇業自由權。這種作法是否合於憲、合於法,暫且就先不論了;而這種作法是否符合台灣發展的策略、是否裨益台灣人才的成長,抑或是,這麼做才能夠更好保護台灣的安全?這個各人心中恐怕各有一把尺。

畢竟,每個人心目中對於台灣發展之道的priority不一樣;對於接受或不接受每個選項的損益定價也不一樣。而政府最後端出來的決策,當然反映的是當政者對於形勢的判斷,以及他們對機遇相對於風險的評估。作為個人,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太強的籌碼,來和政府的決定對抗;但作為個人,公民仍可以選擇要用什麼樣的眼光和行動,來看待、回應一個政府。

而最後的這點空間,或許也是台灣人對台灣─以及台灣對台灣人來說,最主要的意義。

*作者為旅居北京的媒體人。本文由作者同意授權轉載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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