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鍵觀點:亂世用重典?遏止「酒駕」先防堵「酒害」

2023-01-2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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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民眾酒後駕車行為,警察局擴大酒駕臨檢 。(圖/交通局提供)

為遏止民眾酒後駕車行為,警察局擴大酒駕臨檢 。(圖/交通局提供)

自10天的春節連假開始,酒駕肇禍的傷亡悲劇即層出不窮。在社會同仇敵愾與問責的氛圍,同時迭起反思及刺激相關的思考,這幾年酒駕刑責調高之後,酒駕率真的有變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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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地方檢察署「辦理酒駕案件統計」顯示;或說密集性修法嚴罰奏效,亦或受疫情影響酒席群聚減少下,111年相較107年案件數量確實下降33%,但對比110年國內疫苗注射未普及化下的疫情控制期間,酒駕率竟增加10%。隨著年節到來與疫情逐步趨緩,民眾春酒活動或聚會場合近期更加活絡;復參酌警政署統計每年酒駕取締案件均超過10萬件,其中更有6萬餘件移送法辦,其餘4成案件則面臨行政罰,我國酒駕情狀不容等閒視之。縱近5年酒駕肇事的受傷人數呈現下滑趨勢,然死亡人數卻逐年攀升,反揭露「重刑化刑事政策」雖是政府「接地氣」的作法,但所謂「亂世用重典」,真能解決酒後駕車危害公共危險的問題核心嗎?或酒駕的刑罰又要提高到什麼程度才合理?

而在現今「重刑」司法思維下,酒駕者最重刑責已然可與故意殺人罪之刑責相較,其中是否可能違反比例原則?重刑化後可能衍生的社會風險,與付出的社會成本為何?尤以現代法治觀念與人權意識缺一不可,傳統的法家思維已非唯一預防犯罪與矯治模式,維護被害人權益不應只是單純加重刑罰,而是國家典章制度願意為了守護全民的人身安全,廣結公眾共識,避免、減少被害人再受更嚴重的傷害,而社會是以人為單位的網狀群體,更沒有一個人是社會問題的局外人。

酒駕不應只是法律問題 、是安定民心的政治責任

盤點各篇因酒駕致死喧騰的社會新聞,見證每當肇事者剝奪無辜生命、粉碎家庭的悲劇,輿論一片韃伐「酒駕該死」、「酒駕應再加重極刑」的失控情緒,無極限升高民眾宣洩對酒駕的仇恨值及苦恨司法的無能,卻未曾溯本追源背後是「酒害」的作祟。如同忽略台灣市井街巷充斥「3瓶100元」的小吃店及行銷「不醉不歸」酒促正妹,或瀰漫餐桌間穿梭供酒勸飲「呼搭拉」乾杯文化。更由於制度缺失或執法鬆散,我國酒類取得十分容易,在舉世密度最高的便利商店,濃度低至水果氣泡酒、罐裝調酒,高至高粱、威士忌等烈酒,均應有盡有開架陳列,未成年學生購買酒類產品甚至鮮少被查驗證件。再加上酒商廣告鋪天蓋地,撒重金邀約偶像團體代言,再再引誘年輕族群消費酒品,無疑是鼓勵酒駕淵藪的場景。

另方面,依法制、政策邏輯構建,探索無形抽象的「亂世用重典」概念,卻相當發人深省「酒駕」是法律問題嗎?還是政治選項下的社會問題?筆者只能無力感納悶,既然用了「重典」,是否就等於也承認我們正身處「亂世」之中?而這「亂世」是每一個單一酒駕者造成的險惡與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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