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美河市仇富的正義?

2015-03-17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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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買得起房子究竟是一個多神聖而不可侵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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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國家,人民頂多也就只能要求基本得以維生的給付,而臺北房屋租金的價格,遍看世界的大都市幾乎可以說是物美價廉,近年來也因為臺北房屋租金過低的問題,更興起了投資外國房地產的風潮。買不起房子,難道你就沒地方住?就不能維生了?相較於這種無中生有的權利,被社會住宅影響的附近居民,所受到政府侵害的,可是貨真價實的財產權!

姑且不論這樣的打房政策對整體的房價是否有效,又或者是否真的提供了青年新希望,但美河市等住戶的財產權確實受到了影響。這些受影響的居民或許法律知識不足,想要告的也是牛頭不對馬嘴,但未必不能向政府提出損失補償等相關救濟,然而新聞媒體、網路輿論卻一面倒,也沒有人敢挺身而出為住戶說話,實在令人感到可悲又無奈。

從近來臺灣公共議題的討論素質,到這次「有房子的人=炒房者,房仲=炒房元兇」,這樣的思維看來,實在會令人好奇,Michael Sandel熱銷的《正義》一書都賣到哪裡去了?

其實,社會住宅很單純的就是臨避效應,沒有人希望煙囪、垃圾掩埋場蓋在我家旁邊,因為空氣會污染,房價會受影響。但怎麼這時候就沒有人指責抗議的民眾沒有公德心?當他們要求政府補償時,怎麼又沒有人正義凜然的說:你就是該為國家犧牲?

社會福利政策不是不能做,但同時也要考慮到受到影響的人民其權利是否有遭到損害!買房子也不是多了不起的權利!

正如紙牌屋影集(House Of Cards)第三季,時任總統Frank Underwood所發表的演說一樣:You are entitled to NOTHING!

*作者為臺北大學法律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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