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欽觀點:TerraUSD雙幣崩跌,加密幣是否應加速立法監管?

2022-06-15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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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應該沒有疑義,因為即便摩根大通董事長雖旗幟鮮明地反對比特幣,卻也在最近公開表明將會協助想投資的客戶。財政部長葉倫在回答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問題時,一位議員表示持有加密幣者有三分之二為專業投資人與高淨值客戶,有集中趨勢;也呼應了上面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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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不只想投機的年輕族群前仆後繼,加密幣已漸漸形成專業投資人手上投資組合的標的。

加密幣可以被監管嗎?

2014年,時任美國聯準會主席葉倫在國會列席報告時,就參議員Joe Manchin的質詢如此回答:「比特幣運作與銀行系統沒有連結,比特幣沒有中心化的發行機構或網路營運商,聯準會無法也沒被授權制定法規、加以監管。不過,司法部將就防制洗錢部分加以研擬。」當時Joe Manchin緊追不捨的問道:「比特幣交易透過交易所,交易所就會使用銀行體系,如此,難道不能加以監理?」葉倫仍強調,但比特幣沒有直接連結銀行系統。

參議員的說法不無道理,透過交易所仍然可以監控,如同證券交易所監控股票交易。鑒於洗錢防制,包括台灣在內的金管會要求中心化(Cefi)的交易所辦理客戶開戶須採實名制。然而,透過非中心化的交易所(Defi),買賣者直接在鏈上或是使用冷錢包離線、場外交易,都有辦法做到匿名。進一步而言,就算是能掌握國內有登記的交易所的交易紀錄,一旦交易轉入跨境交易所(例如:位在美國的Coinbase) ,以台灣為例,監理單位能否取得交易紀錄以監控、分析,不無疑問。

如果能加以監管,該如何區分?

美國參議員Patrick McHenry在質詢葉倫時強調:「並非所有穩定幣或數位資產都是一樣的,因此對他們的監管也應該有所不同。事實上,我們尚未就這些數位資產加以認同,並予以規範。我們目前就穩定幣在法規上並沒有聯邦管轄權,我們應該就穩定幣與數位資產的生態系統加以短期與長期規範。」他之後又提及:「總統金融市場工作小組(PWG)提議將以銀行角度規範穩定幣,是否反而增加銀行的風險?」其後眾議員Ritchie Torres也以穩定幣無足額儲備、不能從事放款,質疑是否應以有別於銀行的方式加以監管?葉倫則答以穩定幣涉及與美元法幣1比1的兌換,有支付的角色,也需有類似銀行的足夠儲備,因而仍應計畫以規範銀行的方式來監管穩定幣。

吾人自下圖中可清楚得悉,穩定幣(如USDT、USDC以及當時還沒崩盤的UST)每天錨定美元的價格(等於或接近1:1),且具有入金、出金功能,本質上是「支付工具」,較接近「貨幣」功能。既如此,其設計之監管法律框架應較接近銀行儲匯功能,但應有放貸之禁止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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