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渴望能夠分辨好公司壞公司的直銷商的卑微要求
──中華直銷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 阮錦威 代表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一條總則:「為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保護傳銷商,特別制定本法。」
我強烈抗議,每次訂定攸關我們369萬直銷商權益的法律,都沒有我們參與的空間,沒有我們表達意見的機會。有幾個官員管我們直銷商的死活?有幾個學者真正了解直銷商的心聲?有幾個律師真正體會直銷商的傷痛?但是,事實上,保護我們的法律卻由一群不接地氣官員、學者、律師所主導,以至於我們一直處於遭受詐騙的風險之中,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保護直銷商權益」的立法宗旨,只不過是一個安慰性的理想。
首先我要表達的是我們中華直銷從業人員產業工會對許可制的堅定支持。
長期以來,因為採用報備制,導致無數的傳銷產業的悲劇。有太多太多的公司,打著傳銷名號,使用傳銷制度,橫行社會吸金詐騙;不斷造成社會的傷害、民眾的損失、家庭的破碎。
傳銷事業本來是一個充滿機會,是一種幫助每一個人都可以成功的、很棒的事業模式。 然而,因為報備制無力約束非法詐騙,傳銷變成了充滿陷阱,步步危機的產業,並因為一再爆發民眾受害事件,傳銷更成為媒體不斷口誅筆伐的一個犯罪淵藪。
在過去2年,關於直銷、傳銷、老鼠會的媒體負面新聞超過30件,亦即,直銷兩個字,每個月最少都要被媒體撻伐一次。
我們中華直銷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的立場是,無論如何一定要將報備制改為許可制。我們認為,只有許可制才能夠讓我們分辨好壞;只有嚴管才能夠杜絕非法吸金詐騙傳銷商;只有許可與嚴管才能夠阻止非法傳銷繼續傷害社會大眾。
就算這一次某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人士阻擋許可,一次努力不成,我們也會一直努力到成功為止。
必要的時候,我們也將採取更大規模的行動,來表達我們的集體意志,表達我們對報備制的不滿,表達我們對許可制的決心。
一位經營直銷事業38年的美商資深直銷商的肺腑之言
──台灣直銷產業工會創會長 許旭昇
多層傳銷業是否由報備制修法改成許可制,近兩年間,我在各種不同場合,常與不同人士交流會商。我個人立場,一開始是只要能提升對不正當經營的業者有更高的控管即可,至於報備制或是許可制並沒明確立場。
但經過這兩年的時間,多層傳銷業市場上的走勢是越來越令人擔憂,投機取巧的份子越來越多,造成的社會大眾的傷害越來越嚴重,受害金額已經從過去的幾百萬幾千萬的問題,變成上億甚至幾十億的大問題⋯⋯
一旦惡化爆發,受害群眾將會是數十萬人之多,市場的挑戰也越來越嚴峻,經由互聯網電商不用正式申請註冊更不用說按規定繳稅都可以大肆宣傳經營。在多次的交流會商加上兩年時間的觀研之後,我認為許可制除了能提升對多層傳銷業有效的管理,實施許可制才能迎戰未來更加詭譎多變的市場,更保障勞心勞力的300多萬的傳銷商,保護更廣大的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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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多層傳銷業由現行的報備制修法改成「許可制」。
一個直銷商出身的專業經理人的心路歷程
──美商新生命公司總經理 馬文彬
回想個人剛入行的時候,身為一名直銷商,為了推薦新伙伴,時常要洽談到深夜一兩點,談成後,終於能夠帶著笑容入睡。但是,第二天醒來,才發現原來是南柯一夢,好好的結果竟出現大逆轉,為什麼呢?
原來答應加入的新人說:「我查了網路,報備不等於合法,我不想加入不合法的公司。」
我猜想,提出反對意見的人,可能有二類人,第一類是改為許可制之後,擔心自己無法通過審核,具有爭議性的公司。
另一類,多半都是坐辦公室的人,一個新人有沒有加入,對他們來說,並沒什麼大不了,月底一樣可以照領薪水,而對直銷商伙伴來說,我們就要重新列名單、邀約、招募、跟進⋯⋯一切從頭來過。
各位可能覺得「報備改許可」這只是一句話,卻不能理解,光這句話,直銷商要付出多少代價,不知道直銷商到處奔波,談到半夜,卻因為「說不清合不合法的問題」而白忙一場,台灣三百多萬直銷商天天要面對的痛苦,不曉得各位主管能不能感同身受。
現行的報備制,在社會大眾的心理,其法律意義早已蕩然無存,因為政府部門多次表示「報備不等於合法、報備不等於許可」所以,我們要求的是「改變」,唯有改變才有出路,我們要求從報備制改變為許可制,而且是具台灣市場特色的許可制,嚴格審核合法的直銷公司,由政府出面嚴管。求政府給予合法公司一次正名的機會,讓一般不熟悉直銷行業的老百姓,很輕鬆的選擇「政府許可的直銷業者」這樣,直銷商才不會一再發生「一覺睡醒、白忙一場」的窘境。
最後,改變的前提在於有改變的機會,感謝立委諸公,這次聽到了人民的心聲,提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修正提案,我相信多年後,一代又一代的行業菁英,永遠都會記得在這個歷史的轉折點,誰是真正關心百姓的人。
直銷智庫於日前接獲一群直銷商的請託,因為他們對於法規走向無從表達意見,因此協請智庫替他們發聲。
他們對報備制原本就有很多不滿,在看到反對許可制人士透過媒體扭曲事實、公然撒謊的做法之後,更為深惡痛絕、咬牙切齒。
這一群直銷商表示,他們知道韓國跟馬來西亞是鄰近國家施行許可制(圖一,韓國許可證,圖二,馬來西亞許可證。)十分成功的典範。
但是,反對者表列許可制國家的時候,卻故意掩蓋韓國、大馬這兩個國家,並故意引用有爭議的中國許可制以及尚在摸索中的越南、印尼許可制來誤導社會。
這種為了某種私利而扭曲事實、公然撒謊的做法,實在可惡至極、不可原諒。
事實上,探討許可制絕不能忽略韓國與大馬兩國的成效。
在韓國,民眾原來也不信任直銷;但是,韓國將直銷管理模式改為許可制之後,社會大眾對直銷的信賴度隨即大幅增加,韓國直銷年產值也快速成長,成為全球第三大直銷市場,去年韓國直銷年產值約逼近七千億台幣。
韓國人口約為台灣的兩倍,但其直銷產值卻是台灣的七倍多,這是許可制第一個非常耀眼的成果。(表一)
馬來西亞人口與台灣相近,在過去,馬來西亞直銷年產值與台灣直銷年產值也常在伯仲之間。
2009年,台灣直銷年產值為16.4億美金(公平會數字為561億台幣),遙遙領先馬來西亞的11.3億美金。(表二)
台灣與韓國、馬來西亞直銷年產值對照表。(作者提供)
但馬來西亞改採可制之後,直銷產值便開始大幅成長。至今,已將近2800億台幣,而台灣直銷,仍然龜步前進,在900多億台幣徘徊多年,迄未突破1000億台幣。
委託智庫代為發聲的直銷商強調,做為一個直銷商,他們要的是許可制所帶來的社會信任;他們要的是直銷產值能夠合理增長三倍五倍,使他們的收入也能夠增加三倍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