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陳水扁有精氣神開記者會,何不好好出庭了結舊案

2022-04-0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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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舉行「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為自己辯護。(柯承惠攝)

前總統陳水扁舉行「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為自己辯護。(柯承惠攝)

「他堅持不默的態度,看了感慨萬分。」駐日代表謝長廷在臉書聲援為國務機費案舉行國際記者會的前總統陳水扁,此案纏訟十六年,因陳水扁稱病停審,即將在更二審開庭前夕,仍在「保外就醫」陳水扁鉅細靡遺列舉他支用國務機要費的二十一項金流細目,證明自己並無「貪汙的不法所得」,看在國人眼內,同樣感慨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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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陳述不能為證,說服法官只能回到法庭

感慨之一,在一個多小時的記者會上,陳水扁精氣神俱佳,講得頭頭是道,無一細項疏漏,距離一般人對「保外就醫」的要件,顯有距離,此案拖延經年,關鍵因素就是因為陳水扁因病停審,陳水扁既然身體健康無虞,先不談是否再申請「保外就醫」,至少失去不到庭的理由,那麼何不好好出庭,早日了結此案?

感慨之二,陳水扁自己是律師出身,對法律程序理當爛熟於胸,根據《刑事訴訟法》等,法官依照證據法則,透過法庭上的證據與交互詰問等程序,決定被告有罪無非,簡單講,陳水扁的記者會不論是一小時、二小時、三小時,都不能做為審判依據,要說服法官,只能法庭上見真章,不論是國內記者會、國際記者會,都不能為證,依法也不能影響判決結果。

感慨之三,陳水扁所述,實無新意,早在十六年前國務機要費案偵結起訴,總統府發出上萬字新聞稿中,就已述明大要,包括用於秘密外交、用於美國國會遊說、用於拍宣傳片、用於大陸民運人士等,差別只在沒有完整的二十一項細目,但相關內容在後來的法院庭審中,應該都有提出,時隔十六年舉行記者會,更詳細述明經手人和被資助人,難堪的不是陳水扁,而是拿過陳水扁錢的人,諸如民運人士王丹,或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當年他們說過,如今還要再說一遍,「不知道是陳水扁的錢」,而民運人士不論是拿陳水扁的錢或中華民國政府的錢,都很難堪,事實上,早在李登輝時代的國安秘帳案,就有民運人士在帳冊之內。

施明德在獄中度過26年,受盡各種迫害。(新新聞資料照)
施明德承認拿過陳水扁給的錢,但他以為是私人贊助。(新新聞資料照)

大水庫要成立,前提是證明錢出自自己的帳戶

感慨之四,不論當年總統府的新聞稿,或者如今的記者會,其主要論點不外乎:一、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並無差別;二、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所以沒有「不法所得」,基本上,就是援引馬英九特別費的「大水庫理論」,但未被一審法官接受,為什麼?一審法官認定特別費屬首長薪資的一部份,國務機要費則不同,兩者款項和法律不同;此外,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出現的假發票,馬英九既未指使亦不知情,屬報帳者個人行為,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則是總統府內員工加第一夫人密友(貴婦團)全部加入搜羅發票行列,甚至爆出虛構甲君的「南線專案」,陳水扁也承認係謊稱,換言之,陳水扁就算擺脫貪汙,也難脫指使偽造文書之嫌 而陳水扁的國際記者會愈是鉅細靡遺,愈是證明他完全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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