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得觀點:福兮?禍兮?當台灣邁出了淨零排碳的第一步

2022-02-2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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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案的推動其實始自2018年,當時執委會認為要達成2050的淨零目標,必須解決期間將增加2.5倍的電力供應問題,故此認為必須考慮將核電納入,並使之成為非碳排能源(non-carbon-emitting power)的一部分。此時依據推估,約需投入5000億歐元,故此,才有必須解決核能是否符合上述六大標準的問題,在冗長的論辯過程中,則以長期核廢料的處置問題最為關鍵。嗣後歐盟係依據三組專家做成的科學報告,正式完成這個法案的提出,並在2022年2月2日通過。值得我國特別重視的是,為何這個法案能跳脫以德國為首的杯葛而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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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個去核與否的爭議係植基於德法之間的角力,德國將在今年廢核,但法國擁有的53座核電廠承擔法國70%的供電,而在純就減碳與電力成本的考量上,很顯然的法國佔了優勢,但不要忘了上述歐盟法制化的六大氣候與環境標準並不只將成本問題納入考慮,還必須生態維護與汙染管制,這也是為何法案中特別在將六大標準列入成為前提要件之故。簡言之,德國在政權更替之後,即便綠黨已參與組閣,已不若梅克爾時代的堅定去核。論者指出,德國係基於下列三個理由而不再積極反對;(相關報導:Amid Energy Crisis, EU Fights Over Whether Nuclear Is Green) 

1、法國將在2022年1月輪值歐盟主席,德國意欲與其交好來持續推動氣候政策,而依據相關報導,新任總理Olaf Scholz已在國內降低此方面的反對聲浪,而綠黨甚至傾向支持該法案的通過。

2、該法案同時同意會員國得以天然氣作為能源轉型過渡期之能源,而這正是德國必須賴以填補核電與燃煤電力之損失的主要能源。

3、務實的來看,其實這個法案是否能真正帶動投資尚有疑義,蓋因法案同時納入核廢料處理之要求標準,其中有關必須具備在2050年堪用的的高階核廢料儲存所,意指經營者必須在30年內完成所有的建設與啟用程序(含證照)。然則依據歐盟的經驗,芬蘭花費了40年,瑞典則是經過了50年還必須要等到2030才可能啟用,至於西班牙,更是使自1980年代的地質探勘,但預計仍要等到2068年才能完備。準此,即便通過了法案,在2050年前的核能投資還是不被看好。

綜上,氣候變遷的減碳壓力加上能源成本,雖已讓歐盟調整了綠色新政中的核能投資政策,但這其中顯然牽涉到科學、減碳效益、地緣政治以及投資盤算之交互影響,但無論如何,歐盟,尤其德國的改變,顯然將會對台灣的氣候政策與2050淨零路徑的規劃造成相當大的影響。這點或許也是我國下一階段必須有所重視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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