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黃世銘案輕判 綠籲追訴馬英九到底

2015-02-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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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圖)遭判決1年3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定讞,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表示「非常遺憾」。(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圖)遭判決1年3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定讞,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表示「非常遺憾」。(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針對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遭判決1年3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定讞,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13日表示,相較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為洩密入獄,黃案顯然有重罪輕判之虞,民進黨感到非常遺憾。另外,馬英九總統在本案中的角色及涉入影響層面,司法單位應該追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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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運鵬說,根據12日最高法院的新聞稿中,載明有「102年9月4日中午總統馬英九致電告知黃世銘,此案件除了立法院長涉及關說外,尚有法務部長、臺高檢署檢察長也有涉及關說,因法務部長、臺高檢署檢察長是隸屬於行政院,依行政體制要求黃世銘應將此事向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報告」、「係於102年9月4日上午接獲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聯繫行政院長告知上開偵查資訊」等等案情資訊,顯示黃世銘是在馬指示下,將應保密的偵查資訊洩漏。

鄭強調,馬在本案中的角色和涉及影響層面,答案已經非常清楚,司法單位應追訴到底,不要讓傷害國家民主法治的人得以免責僥倖。

鄭運鵬也說,前年9月的馬王政爭,黃世銘涉嫌非法監聽國會,並將監聽的譯文資料交付馬英九,配合總統發動政爭,不但動盪政局,更嚴重傷害了台灣的憲政民主。以黃犯行之惡,相較葉盛茂的洩密案,足以堪稱台灣民主化以來最大的政治醜聞,高等法院卻選擇輕判了事,如此的判決標準,是對濫權、威脅民主行徑的縱容,更是對司法公信力的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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