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霞觀點:模範生還是後段班?台灣新冠病毒疾病防治的另類評比

2021-12-2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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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們用這兩個公共衛生原理作為「黃金標準」來審視、評比台灣及其他國家的公衛體系;我們認為,越符合這兩個原理的公衛體系,表示這個體系越有條件做好防疫的工作,因此這個體系的排名應該是比較趨向「模範生」或至少是「前段班」的;反之,則防疫工作越無法做好,排名也就趨向「後段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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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檢視台灣公衛體系是否符合第一個原理:即,預防為主、醫療為輔。筆者過去的研究(陳美霞,2011;2012;2020)發現,台灣光復後,無論從公共衛生政策、人力、經費、權力、及衛生所功能等層面,公衛體系都呈現醫療化的歷史發展。

在一九五○到七○年代,許多比新冠病毒疾病更險惡的急性、慢性傳染病橫行台灣,但當時公衛體系打造的社區防疫典範,成功使霍亂、痢疾、瘧疾、日本腦炎、肺結核、小兒麻痺等傳染病銷聲匿跡。為何稱為「典範」?因為公衛前輩們打造的社區防疫機制,遵循公衛兩大基本原則:一、以「預防為主,醫療為輔」原則,處理與解決傳染病流行問題;二、堅持公共衛生問題的公共性,系統的、集體的、有組織的、以社區民眾及基層衛生所為行動主體的推動社區防疫工作,以縣市衛生局及中央衛生機構承擔支持、協助及統籌角色。

當時公衛政策以「基層公共衛生預防建設優於醫療建設」為最高指導方針,政府賦予公衛最基層組織衛生所大量資源及人力。傳染病防治均透過衛生所公衛護士、公衛醫師及保健員,挨家挨戶接觸、拜訪,展開衛教、篩檢、監測、通報、調查、疫苗接種等大量預防性工作。衛生所人員與社區民眾為了維護民眾健康的共同目標打成一片,自然形成一個社區防疫行動主體。這些有系統、有組織、以集體為推動單位的公衛工作,加上公衛體系其他部門全力配合,使台灣六、七○年代戰勝許多險惡傳染病。

因為篇幅所限,我們以上面五個面向中的人力變遷呈現這個醫療化的歷史發展。圖一展現1950年代至今醫事人員(包括醫生、護士、醫技人員等)及公立衛生機構負責預防工作的公共衛生人員增加的趨勢;衛生署從1985年始才有有關公共衛生人員的統計資料,即使如此,這張圖仍然彰顯一個相當突出的事實︰台灣的公衛體系在1980年代之前,醫療部門與預防部門人力規模相差不大,但在1980年代之後,則是醫療部門人力不斷增長,預防部門的人力沒有明顯增長,結果是醫療與預防部門人力呈現巨人與侏儒的對比。

「經費」也出現相應變化,相對1980年代之前的公衛體系投入大量經費及人力到防治傳染病及其他非傳染性疾病或健康問題的預防工作,1980年代之後,公衛體系投入到預防工作經費的比例,明顯減縮,到2018年,全國醫療保健總支出的1兆2千多億元中,就只有約4%投入預防部門,其餘都投入醫療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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