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忠偉觀點:四萬舊臺幣換一塊新臺幣,《茶金》沒有告訴你的戰爭通膨

2021-12-19 07:10

? 人氣

臺灣光復時至舊臺幣發行時止,日本政府的【臺灣銀行券】。(作者提供)
臺灣光復時至舊臺幣發行時止,日本政府的【臺灣銀行券】。(作者提供)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接收臺灣(光復節的由來)。31日,國府公佈《臺灣省當地銀行鈔票及金融機構處理辦法》,開始接收日本留在臺灣的所有金融機構。而11月7日,剛到達臺灣的行政長官公署財政署,第一步做的就是毅然下令這批剛從日本運到的【銀行券】及臺銀背書的【日銀千元券】從隔日——即11月8日起禁止使用,不得在市面上流通,並限定於當年的12月9日止必須全部存入行政長官公署指定的銀行內,若不在限定期內存入,這筆錢將全部作廢,但為了不讓持有者生活發生困難,因此行政長官公署還特別規定:這筆錢在存入1個月後,每個存戶每月最多可以提領300元來支用,而存戶為公司法人者,其所需週轉的事業資金還另有規定,如此一來,立即收回了將近1/4的浮濫頭寸,不但獲得了社會輿論的支持,也抑止了可能要爆發的通貨膨脹。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5月20日,國府正式接管與改組「臺灣銀行」,同時合併由--日本政府開設的「臺灣儲蓄銀行」與「日本三和銀行臺灣分行」,並將其改隸臺灣省政府,更名為省屬「臺灣銀行」。由於國府在大陸具有中央銀行功能的四大官辦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中國銀行」......尚未在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因此「臺灣銀行」就成為當時臺灣地區主要的金融機構與中心。

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初,中國金融狀況相當不穩定,物資相當短缺,再加上法幣超量發行,導致貨幣不斷貶值,因此在臺灣光復初期,為避免波及臺灣經濟,當時擔任臺灣省主席的陳儀接受了邵毓麟(1909~1984)的建議,嚴禁當時通行於中國的法幣、金圓券......等進入臺灣,因此暫時准予繼續使用【臺灣銀行券】,這樣不但暫時穩定了臺灣的物價,也穩定了戰後浮動的臺灣民心。但「一國兩制」的貨幣政策,卻意外惹惱了當時的行政院長宋子文與國府財政當局。之後隨「臺灣銀行」改組完成之後,臺灣省政府於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5月22日始發行一種只限於臺灣地區使用的貨幣,這就是我們俗稱的【舊臺幣】(與現在所流通的新臺幣辨別)。在【臺灣銀行券】尚未收回之前,【舊臺幣】與【臺灣銀行券】是等值流通的,形成特殊的「一區兩幣」現象。銀行最初發行的【舊臺幣】——有壹、伍、拾元3種新鈔,【舊臺幣】總共發行6批,前3批都是由中央印製廠上海廠負責印製之後交船運臺、4至6批才交由臺灣銀行所屬的第一印刷廠印製。為了收回日據時代所發行的【銀行券】,【舊臺幣】於9月1日起與【銀行券】同等價收兌,即1:1兌換,最初收兌34億4,370餘萬元,收回來的【銀行券】則是立即銷毀。到了隔年(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月15日止,收兌總額達到43億4,300萬元,惡性通貨膨漲已然成型。

本篇文章共 2 人贊助,累積贊助金額 $ 295

喜歡這篇文章嗎?

賈忠偉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