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忠偉觀點:四萬舊臺幣換一塊新臺幣,《茶金》沒有告訴你的戰爭通膨

2021-12-1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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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融通工商業及公共事業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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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開發臺灣富源;

(c)擴展營業範圍至南中國地區及南洋諸島,以為其商業貿易之金融調和機關;

(d)疏通臺灣金融,使不受高利貸之苦,使臺灣經濟獨立;

(e)勸誘日本人至臺灣投資;

(f)整頓幣制。(註三)

隨即任命臺灣事務局長野村政明、大藏省監督局長添田壽一(1864~1929)等14人成立「臺灣銀行創設委員會」進行「株式會社臺灣銀行(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備作業,委員會的辦公地點就在大藏省內。但因為日本才剛剛歷經甲午戰爭,雖然從中國強取了大批的賠償金,但總體而言明治政府的財政狀況並不好,再加上臺灣內部反抗力量活躍,因此拖延兩年多到1898年6月「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才在臺北正式成立。臺灣銀行最初設立的資本是500萬日圓,其中由日本政府認股1/5,即出資100萬日圓。創立之初日本政府還特別對外言明:5年之內不收利息,而應得利息全部轉作虧損補貼準備金。另外日本政府還貸給臺灣銀行兩百萬圓的無息貸款,以供銀行開辦初期之週轉之用,期間同樣是5年。由於條件相當優渥,因此吸引大批投資客的青睞,臺灣銀行在開辦初期預計發行4萬股,結果卻吸引了超過4倍以上的認購額。1899年9月26日,臺灣銀行正式對外營業,第一代頭取(董事長或總經理)為添田壽一,但成立之初的臺灣銀行,所有的經營高層,如總經理等人,都還住在東京地方辦公,甚至連股東大會也都在東京舉行,一直到1927年9月之後,經過臺灣各界人士的爭取,臺灣銀行才將這種怪異的現象改正回來。總行的位置就在今天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0號(日據時期稱為:撫台街),這棟由西村好時(1886~1961)設計、屬於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新古典主義建築(或稱為:近世復興式建築/Revivalism),已被臺北市政府列為一級市定古蹟。其實這並非臺灣銀行總行(本店)設立之初的建築本體,臺灣銀行最早是在今延平南路中山堂附近開業(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總行遷至現址後方,其結構外型設計為紅磚與斜頂之仿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但由於業務量的快速增加,再加上結構遭白蟻侵蝕,乃於1934年於現址修建新的總行大廈,大倉組(今日本大成建設)承攬土木施工,1938年新大廈完工啟用。(註四)

臺灣銀行負責整頓臺灣貨幣

臺灣銀行在當時不但可以辦理商業金融,也可以承作不動產擔保貸款,甚至發行銀行券(即貨幣)……等,且擔任國庫事務,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產之契據等之保管事務,因此在日據時代臺灣銀行其實就是臺灣的中央銀行。日本人佔領臺灣之後,除了武力鎮壓之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掌握臺灣的金融市場,而第一步就必須統一在臺灣流通的貨幣,晚清時期,臺灣與大陸一樣,都有幣制混亂的問題,在市場上流通的各式銀元和各國貨幣多達數百種之多,因此「臺灣銀行」在1899年9月26日於臺北正式開業後第一件工作就是發行新的貨幣,總督府希望藉著——臺銀發行的【銀行券】,能逐漸縮減舊式貨幣的使用範圍,最後完全禁止【銀行券】以外的貨幣在臺灣流通,如此才能真正掌握臺灣的經濟命脈。另外,日本雖然早在1897年就已頒布了《貨幣法》,規定1圓日幣的含金量為750毫克,代表日本已正式進入「金本位制(Gold Standard System)」。但由於才剛剛占領臺灣,為統治上的方便,因此在臺灣暫時維持中國人(包含臺灣)原有以銀(即銀本位制)為交易媒介的習慣,再配合公定的金、銀兌換率作為過渡。所以臺灣銀行在同年9月29日第一次對外發行以銀為本位——面額壹圓的「龍鳳銀券」,代為承印的是「大日本帝國政府印刷局」,開啟臺灣銀行發行紙鈔之先河。然後又在12月25日發行5圓的「龍鳳銀券」,之後陸續發行——拾元、伍拾元......等各式銀券(俗稱:銀票),隨著臺灣金融情勢日漸穩定,再加上銀失去準貨幣地位成為商品後,價格變動起伏不定。到了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7月1日,臺灣銀行依總督府在6月頒布之《律令第八號》,正式發行與日本本土金本位制相同的「龍鳳金券」(俗稱:金票),同時廢止「龍鳳銀券」,並限定銀券兌換金券的期限至1909底(明治四十二年)。(註五)到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4月,日本的《貨幣法》正式於臺灣施行,就是說臺灣與日本本地均統一於「金本位制」。到了大正年間的1918年9月又發行【大正改造劵】,將原本的直式版面改為橫式版面。正面採用「臺灣神社」圖案,背面則為臺灣最南端的「鵝鑾鼻燈塔」圖案,總共發行4種面額的小鈔,分別是:壹圓、伍圓、拾圓、伍拾圓;1933年(昭和八年)7月再發行「昭和券」,有甲劵壹圓、伍圓、拾圓及佰圓劵等4種不同面額的鈔票。這裡順便提一個典故,由於「昭和甲券」的佰圓劵鈔票背面圖案印的是檳榔,檳榔俗稱「青仔欉」,但是當時臺灣人的平均所得並不高,根據陳柔縉女士(1964~2021)所寫的《囍事臺灣(2007年1月/東觀國際出版)》一書中所附的──《日治(據)時期臺灣物價水準概況》可得知:1937年一個牧師的月薪是50圓、1939年(昭和十四年)臺北一棟三層樓房的月租是50圓、1942年(昭和十七年)一個臺籍氣象臺技術員月薪是40圓,而日籍氣象臺技術員月薪則為50圓、1943年(昭和十八年)一個國小代課教師的月薪是42圓。也就是說,當時一般中、高階的公務員平均月薪也不過臺幣50元左右,一張百元券就等於是兩個月的薪資,因此普通人根本用不到,自然也不容易看到。(註六)再加上這種紙鈔的發行量很少,因此就出現了「沒見過青仔欉」這樣的俗諺來形容沒見過世面或冒冒失失的人。1942年(昭和十七年)臺灣銀行劵刷色變更,稱為【乙劵】,【乙劵】發行面額有壹圓劵、伍圓劵、拾圓劵3種;1943年(昭和十八年),由於戰事的影響,原本交由「大日本帝國印刷局」印製的紙幣,為節約成本因此改在臺灣就地印製,所以稱為「現地刷」版,由於物資缺乏所以使用芭蕉葉纖維紙(註七)印刷,因此票面相當粗糙,總共發行面額--拾圓、佰圓劵兩種;1944年(昭和十九年)二戰末期,物資已經出現短缺,臺灣銀行因此計畫發行仟圓面值的大鈔,以因應市場已經出現的通貨膨脹問題,但受戰爭影響,雖然鈔票式樣已經設計完畢,在臺灣的總督府已無能力印製,因此緊急從日本空運「日本銀行兌換劵仟圓劵」來臺以應急。為避免被當作偽鈔,在發行時還特別在鈔票背面加蓋「株式會社銀行」及「頭取之印」(總行總經理)的紅色印章。但不管名稱如何變化,這些都被統稱為:【銀行券;Taiwanese Yen】。【銀行券】雖然有流通區域的限制——僅限於臺灣地區使用,但鄰近臺灣的沖繩部份島嶼,如石垣島與宮古島……等地因為有住了大批的臺灣人,因此當地也可以使用【銀行券】。【銀行券】與日圓的匯價為1:1,也就是說,日據時期的「臺灣銀行券」與二戰時期通用於日本本土的日圓是等值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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