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共同聲明質疑中選會失職 江啟臣等4公投領銜人要求明宣布828辦不辦

2021-07-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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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自在8月28日舉行的4大公民投票案,是否因疫情延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示意圖。(顏麟宇攝)

預計自在8月28日舉行的4大公民投票案,是否因疫情延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示意圖。(顏麟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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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2日將開委員會議,決定8月28日的公投投票,是否因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延期舉行。「反萊豬」、「珍愛藻礁」、「公投綁大選」及「重啟核四」4大公投案領銜人江啟臣、林為洲、潘忠政、黃士修,今(1)日上午8時在個人臉書發表「共同聲明」,要求中選會2日必須明確告知全民,是否如期舉辦公民投票或必須延期。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表示,公民投票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4項公投提案涉及廣泛的食安、民主、能源與環保層面,匯集超過250萬公民連署書,經中選會於5月27日正式公告成案,依法必須完成法定程序與公眾討論,並於8月28日進行投票,「這不僅是中選會的法定責任更是義務」。

江啟臣質疑,自5月27日正式公告公投成案後,距今已超過1個月,中選會從未對外界說明,在因應疫情下,要如何辦理各項「828全國公投日」作業,善盡中選會的職責;反而對媒體放話,要以「簽名前死亡」的極少數案例(比例僅為0.02%-0.3%,且領銜人並無公權力可進行查證),將公投領銜人移送法辦。

江啟臣批評,中選會作為國家獨立機關,不但虛擲1個多月珍貴的公投民主程序,更遭懷疑以國家機器及司法,恫嚇人民公投的基本權利。他強調,「政治考量」絕對不是中選會應該顧慮的因素,「保障民權」、「防疫安全」、「依法行政」才是中選會唯一的準繩。

重啟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則表示,若如期舉行公投,中選會內部想必十分清楚,依照各國經驗,若不採行不在籍投票方式,將會大幅降低投票率,形成「多數但不通過」的民主弔詭,貽笑國際。在疫情之下若僅限傳統投票方式,大規模返鄉人潮也可能造成防疫破口。

黃士修強調,無論要不要延期,他都強烈建議效法韓國2020年在疫情期間選舉經驗,採取不在籍投票方式確保民主參與,投票率也創下20年來最高紀錄,這才是民主國家的超前部署。

黃士修指出,不在籍投票有很多種形式,包括郵寄投票、提前投票、代理投票等等。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主張的「移轉投票」,就是最簡單的一種,選民可以向選務機關申請在其工作或就學地所屬選舉區投票,例如選務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地投票。

由4大公投領銜人簽名發表的共同聲明全文如下:

1. 中選會必須在7月2日委員會議,明確告訴國人,8月28日是否能繼續辦理公民投票?或是必須延期?如果有延期的必要,應如何修正《公民投票法》第 23條之規定以茲因應? 

2. 若因疫情而必須延緩8月28日公民投票日,中選會應明確向國人說明 必須延期的理由?以及延至何時辦理公民投票? 

3. 若中選會決議如期於 8月28日辦理公民投票,我們要求: 
(1) 應立即將所有選務人員,納入「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高風險接種人 員專案」第七類疫苗施打對象、提供充足防疫裝備及「防疫津貼」。 
(2) 因應疫情,中選會除應妥善規劃不在籍投票或移轉投票(陳朝建副 主委長期主張)外;8 月 28 日投票時間,應延長為上午7點半至下午5點半止。 
(3) 中選會應加強宣導「828 全國公投日」及投票建議(如,參考家庭門牌自主分流)。 
(4) 提供安全環境與防疫設備,讓民眾無後顧之憂進行投票(如,領票 處發放口罩與簡易防疫手套,避免接觸投開票所物品)。 
(5) 中選會與疫情中心應負起完全的責任,組成專家小組指導協助地方 政府投開票場所之防疫及投票動線,讓民眾能安心投下神聖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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