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逢周二或周四彈性放假 明年元旦連休4天

2014-10-2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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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責成相關部會徵詢勞工團體、工商團體、金融機構等各界意見後,拍板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以形成4天連假。(余志偉攝)

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責成相關部會徵詢勞工團體、工商團體、金融機構等各界意見後,拍板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以形成4天連假。(余志偉攝)

立委日前提議明年元旦翌日應彈性放假,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21)日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責成相關部會徵詢勞工團體、工商團體、金融機構等各界意見後,拍板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以形成4天連假,並在前一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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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一制度化的原則,明年元旦將可形成4天連假,並於今年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1天。此外,人事行政總處推估,未來10年(104至113年)共有5個年度遇有紀念日可以彈性放假,合計10年內將增加9次連假。

江宜樺日前接受立委質詢時承諾,將評估明年元旦是否彈性休假,除方便民眾安排連續假日活動外,並可刺激相關休閒經濟。孫立群表示,江揆除聽取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金管會及人事總處等相關部會對於彈性放假的評估意見,並責成國發會進行民調。

孫立群說,就個別產業的意見來看,依據經濟部及金管會提供的工商團體意見顯示,實施彈性放假再補上班,對全年全國總放假日數並無影響,因此沒有特別意見,但多數工商團體都認為連休假期將對國內服務業,如休閒旅遊業、批發零售等營業績效有正面效益。

他指出,勞工團體對於彈性放假也多半持正面積極的看法,不過,對於民間企業如何實施彈性放假,勞資雙方都強調應由個別企業以勞資協商方式決定。

另外,根據國發會的民調顯示,約有7成2左右的受訪者贊成明年元旦彈性放假,並在前1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同時也有近7成左右的受訪者贊成未來國定假日遇到周二或周四,應一律彈性放假,將彈性放假變成制度化的規定。

孫立群說,江揆聽取相關部會回報評估意見並參考國發會民調之後,同意明年元旦遇周四,依規定放假1天,隔天(1月2日)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1天;同時也確立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即實施彈性放假之原則,以形成4天連假,並在前1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1天。

按照現行的放假規定,只有民俗節日(春節、端午、中秋等)遇周二或周四才會實施彈性放假,而國定紀念日(元旦、和平紀念日、國慶日)則無彈性放假;新規定實施後,無論民俗節日或紀念日,只要遇到周二或周四,一律實施彈性放假。

孫立群表示,行政院確立彈性放假制度化的原則,主要著眼於連續假期可望刺激國內消費、帶動經濟成長,並可方便家庭團聚、規劃休閒旅遊。除了彈性放假制度化外,行政院也會持續推動產業升級、鼓勵企業加薪方案,讓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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