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貪汙案而遭判刑10年4個月的前嘉義縣議會議長余政達,因未報到發監而遭到拘提;檢方表示,若今(18)日警方仍然拘提不到,將會發布通緝,通緝時效50年。
余政達於2007年嘉義縣承辦台灣燈會期間,向廠商敲詐勒索100萬元,最高法院於5月22日依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10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定讞後,余政達便喪失議員資格,也將終生不得再參選公職。
在全案定讞之後,嘉義地檢署簽發傳票,通知余政達應於本月6日到案職刑,但6日當天余政達並未出現。在全案定讞之後,余的行蹤就成謎,雖早已限制余政達出境,並於本月6日已發出拘票,但截至目前仍無余政達的消息。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良說,余的拘票今天到期,若今天仍無法將他拘提到案,將對余發布通緝,通緝時效為50年,並將向法院聲請沒入100萬元保釋金。
外界有傳言稱余早已潛逃中國,指他已在上海,對此,檢警回應雖有聽聞此傳聞,但目前仍無法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