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抗議漲雜費 教部批師大欠溝通

2014-05-09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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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學生議會、學生會約10多人9日上午赴教育部前,高喊「抗議漲雜費,拒當提款機」,抗議師大校方黑箱調漲延畢生雜費。(余志偉攝)

師大學生議會、學生會約10多人9日上午赴教育部前,高喊「抗議漲雜費,拒當提款機」,抗議師大校方黑箱調漲延畢生雜費。(余志偉攝)

師大學生議會、學生會約10多人9日上午赴教育部前,高喊「抗議漲雜費,拒當提款機」、「雜費說漲就漲,民主校園在哪」,抗議師大校方黑箱調漲延畢生雜費,甚至在學生提出的申訴案通過後,遲遲不肯核發申訴評定書,採拖延戰略。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品質及發展科科長李政翰出面接下訴願書,並回應指出,師大確實沒有善盡與學生的溝通和協調,「教育部的立場和學生一致」,將盡快和學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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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學生議會議員謝易澄說明,師大於2013年6月19日的校務會議,通過對大學部延畢生加收雜費,自103學年度(即2014年9月起)實施。謝指出,在過去,修習9學分以下的延畢生,僅需繳交學分費,無須繳交雜費,新制卻要延畢生依據學院別,依照學分比例繳交,額度在3000元到9000元之間。

師大學生議會議長陳品瑄接著表示,這次的調漲程序並未參照《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且以「主管聯席會報」取代師大校內的「學雜費審議小組」進行討論,也沒有開公聽會聽取師生意見,就逕於校務會議強行闖關。陳說,學生議會去年11月按照正當管道,向師大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該委員會今年1月表決結果是10:4,贊成者為多數,認定校方有程序上的瑕疵。但她指出,師大校長遲遲不核發申訴評定書,至今拒絕承認這個結果。

師大學生會長林偉強更指出,師大校務會議的法規委員會、常設委員會甚至建議校長提出「再議」,要求申訴會重新審理此案,法規委員會還告訴學生說「怎麼可以用申訴的方法破壞學生決定」。

而林偉強表示,就算要提再議,法定期限是7天,學校並沒有在期限內提出,卻又不核發申訴評定書,讓處分單位教務處做出更合適的決定,如今這件事情就這樣懸在那裡,也超過學生申訴辦法第10條規定的「學校應於收到申訴書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評議,必要時得予延長……最長不得逾2個月」的期限,他擔心校方就這樣以「拖」為上策,拖到103學年度開始,因此今天來到教育部陳情並提「訴願」。

事實上,學生們對教育部也非常不滿,因為教育部2012年11月29日發公文給全國大專院校,表示「研議合理之研修(畢)生收費標準,以避免學生技術性研修(畢)而導致資源配置不公平情形」。林偉強認為,這導致師大調漲雜費,但師大很多學生都要修教育學程。謝易澄也指出,像他本身就要多修高達50多個學分,才能成為一個國中老師,怎麼能說是「技術性延畢」?另外2名延畢生也跳出來痛批,這根本是一種汙名化。

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品質及發展科科長李政翰出面接下訴願書,並回應指出,延畢確實有很多原因,不一定每個學生都是「技術性延畢」,有些人是當交換學生或雙主修等其他學習因素,教育部的公文則希望學校通盤檢討、規劃,沒有下令要調漲雜費。

李政翰表示,師大在這方面,確實沒有善盡與學生的溝通和協調,應釐清延畢學生的不同狀況才對。李政翰說,教育部將盡快和學校聯繫,「教育部的立場跟學生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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