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停工?張俊雄:如尊重民意, 江揆應到立院報告

2014-04-2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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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長張俊雄28日探視林義雄。(吳逸驊攝)

前行政院長張俊雄28日探視林義雄。(吳逸驊攝)

前行政院長張俊雄,28日上午在夫人朱阿英陪同下,第三度到義光教會向禁食中的前主席林義雄致意,張表示,他今天特別來,是要勸林要為台灣勇敢的活下來,他也呼應民進黨中央昨天政院應循520釋憲文程序主張,認為不論停工或停建,行政院長江宜樺如尊重民意,應到立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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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義光教會外媒體,張俊雄顯有備而來,特別出示當年閣揆任內,對立院提出的「核四廠停建報告」,張表示,他對江揆上午說法,暫時保留個人看法,尊重民進黨跟執政黨的協商,但他也強調,當年做成核四停建決議,第一是考量全世界12大危險核電廠,台灣4個全在列,因為台灣在斷層上,921地震前,各界對此不非常了解,核電廠的規劃,也非細心完整,台灣地小人稠,牽涉台灣安危,不是金錢能比擬。

張俊雄也說,核一、二、三廠高污染廢料,已累積7000多噸,衰退期要3萬年,為了23 、30年的發電方便,高污染的廢料留給子孫、土地?我們忍心這麼做嗎?

張俊雄說,當年提出的報告,包含以後能源要如何開發節流因應,沒有核電時對台灣的挑戰,像是自有能源開發,電業民營化等問題,他認為,今天核四停建,要面臨任何挑戰要勇敢承擔,所以要對林講,為台灣要勇敢活下去。

而對媒體詢問,江揆是否應依520釋憲文到立院報告,張俊雄也已昔日當事人身分,細說當年他停建核四,立院決議要續建他不理,被送監察院彈劾,後來他以立院通過決議,政院能否拒絕執行跟立院法律見解不同,才有大法官520號解釋文,肯定行政院長有權力拒絕,但程序上加條件,要到立院報告為何滯礙難行,然後經過立院的表決,所以他才因此到立院報告,在表決不通過後,總統等在不得以情況下,最後才下令續建,張最後說,「假如尊重民意,應該到立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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