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性侵案嫌犯是哈薩克族 牽動中國種族歧視、民族矛盾問題

2020-08-0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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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的研究人員頭戴腦控設備進行「人腦控制大白鼠」實驗(資料照,新華社)

浙江大學的研究人員頭戴腦控設備進行「人腦控制大白鼠」實驗(資料照,新華社)

浙江大學一名來自新疆的哈薩克族大學生因性侵被判緩刑,校方僅處以留校察看,引發輿論不滿,再度觸動民族矛盾。浙大7月31日晚間宣布,因為存在多項違紀違規,開除這名學生的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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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官網20日發布處分決定,表示這名2016年入學的努姓學生因性侵,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鑒於司法部門認定他「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浙大宣布從輕議處努姓學生前,哈爾濱工業大學才開除兩名考試作弊的學生。有中國大陸網友將兩起事件對比,質疑浙大對性侵的處分竟比作弊輕,努姓學生的過往也被一一起底,引發民族矛盾,迫使校方21日宣布重啟調查。

綜合澎湃新聞、新京報、鳳凰網報導,這名努姓學生是來自新疆的哈薩克族人,中學就讀深圳市政府投入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建設的新疆班,大學入學考試則因少數民族加分,得以進入全中國排名前5的浙大,並領有國家少數民族學生補助。

據報導,浙大重啟調查後,有9名女學生向媒體檢舉曾遭努姓學生猥褻、騷擾,其中一些指控發生在他緩刑期間;校方也收到多人舉報。

網路並傳出多張努姓學生朋友圈的截圖,顯示他被判緩刑後,依然秀自拍、曬女友恩愛、發布旅遊動態,被網友認為其毫無悔改之意。

浙大微信公眾號7月31日深夜通報,校務會議決定,給予努姓大學生開除學籍處分,經查實,努姓學生確實存在多項被舉報的違紀違規情況。校方為此舉行聽證會,「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

中國自2006年起在西部省分實施勞務輸出,許多新疆維吾爾族、哈薩克族青年被鼓勵到東部務工,但因文化、生活習慣與漢族不同,產生種族歧視與民族矛盾等問題。

最嚴重的案例即是2009年6月,廣東韶關市發生玩具廠漢族員工與維吾爾族員工的集體鬥毆,進而引發新疆「七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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