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需多工作59天 才可與男同年薪

2014-02-27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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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等民主國家雖然高舉同工同酬的理想,但是台灣女性每年仍須多工作59天,才能和男性同薪。(余志偉攝)

台灣等民主國家雖然高舉同工同酬的理想,但是台灣女性每年仍須多工作59天,才能和男性同薪。(余志偉攝)

行政院主計總處26日公布去年男、女性受僱者平均薪資,分別為50269元與40903元,經換算後,若要男、女性要同年薪,女性需要多工作59天,較去年減少2天。勞動部今(27日)呼籲各界繼續努力,共同縮小兩性平均薪資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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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依主計總處資料顯示,女性平均時薪較男性少16.1%,等於女性需要多工作59天,才能與男性的整年總薪資相同,若從元旦開始計算,兩性同酬日為2月28日,與去年的同酬日3月2日相比,往前推移2天,而台灣歷年兩性平均薪資差距都小於美日韓等國。

勞動部表示,台灣兩性同酬日提前,顯示女性在職場愈來愈受重視、職務也相對提升,平均薪資所得也明顯增多,期盼各界繼續努力,縮小兩性平均薪資的差距。現代婦女基金會顧問姚淑文則認為,兩性薪資差距縮小與女性經濟能力提升及近幾年男性薪資倒退比女性嚴重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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