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件率98%? 軍冤會澄清:僅15件不受理

2014-01-0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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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於去年8月29日掛牌運作,但家屬質疑,多數申訴案子被退件。(取自網路)

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於去年8月29日掛牌運作,但家屬質疑,多數申訴案子被退件。(取自網路)


多位服役期間死亡的役男家屬,7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軍冤委員會成立當天,52件案件有51件被退回,退件率高達98%。他們當場宣布成立「軍中人權暨受害者家屬協會」,表達對軍冤會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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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事件後,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於去年8月29日正式掛牌運作,專門處理委員會設立前20年內,現役軍人於服役期間死亡或失蹤,其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旁系血親對相關偵辦、調查結果不服事件。

然而家屬指出,運作迄今4個多月,軍冤會受理167件卻退93件,根本成效不彰。對此軍冤會執行秘書蔡興華回應,「不知該協會的數據從何而來,況且所有案件皆經委員會審查,只有不受理,沒有退件。」

他澄清,委員會至今共收案182件,其中有84件屬於陳情案而非委員會的業務,但仍會協助收件再轉交國防部,並要求國防部回報;其餘98件為申訴案,60件仍在處理中,38件已結案。

38件結案中,有7件經調查可能有疑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16件查無救濟途徑已通知家屬,其餘15件不受理。蔡興華解釋,案件不受理原因有二,一是案件早已送檢調機關偵查,二是超過20年追訴期。

針對受害家屬質疑軍冤會不受理「替代役」及「20年以上案件」,蔡興華也回應,根據兵役法第25條,「替代役」服役期間,不具軍人身分,所以無法受理;「20年以上案件」因為超過民事、刑事的追訴期,委員會縱然處理,也會因超過追訴期而無法成案。

協會呼籲,軍冤會應公布退件原因,並且受理範圍應納入替代役,同時放寬受理20年以上的案件。立委蔡煌瑯也表示將提出修法,明定20年以上案件也要受理調查,否則對受害者家屬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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