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列8大罪狀 要羅瑩雪下台

2014-12-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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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人權團體8日前往法務部抗議,列出法務部長羅瑩雪的8大罪狀,要求她立刻下台。(取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臉書)

多個人權團體8日前往法務部抗議,列出法務部長羅瑩雪的8大罪狀,要求她立刻下台。(取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臉書)

新任閣揆毛治國今(8)日走馬上任,獲留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也於上午前往總統府宣誓就職。對此,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多個人權團體,於同一時間聚集在法務部前,上演行動劇,扮演道士斬妖除魔,諷刺羅瑩雪是「黑心部長」,並細數羅的8大罪狀,要求她立馬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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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在聯合聲明中指出,毛內閣執意提名羅瑩雪續任法務部長,完全無視各方意見、嚴重背離人民的期盼,羅瑩雪的諸多作為,早已嚴重侵害台灣人權發展,不再適任法務部長。該團體更指出羅瑩雪的8大罪狀,包含:

1. 恐同症病入膏肓,無藥可醫;

2. 通姦罪該廢不廢,假中立真駝鳥;

3. 《個資法》名存實亡、法務部難辭其咎;

4. 上任前夕干預個案,創檢察史新猷;

5. 指導辦案,政治霸凌檢察權;

6. 再再袒護黃世銘,令檢察體系顏面盡失;

7. 用中國的證據斬台灣公民,草率執行死刑;

8. 人權大不走,法治倒退嚕。

人權團體表示,為將聯合國兩公約「內國法化」,法務部在2001年時,早已擬具《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並明文提及同志伴侶得依法組織家庭與收養。而2008年後,我國與聯合國正式簽署兩公約,也邀請國際人權委員來台審查我國國家報告(人權現狀);2013年3月,兩公約國際人權委員明確指示,我國應修改《民法》,保障同居伴侶和同性伴侶的成家權利。另外,今年6月,在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第2次國家報告審查中,國際人權委員也認同要修改《民法》,保障多元家庭。

人權團體痛批,法務部始終無視上述的審查結論,簡直是病入膏肓、無藥可醫。面對婚姻平權此一重大的人權法案,羅瑩雪只知推諉「修法應凝聚社會共識」、「貿然修法對社會衝擊過大」,但卻忽視國家法律應保障少數與弱勢的基本精神,甚至出爾反爾、拒絕提出婚姻平權對案、刻意延宕同志人權。人權團體要求,這位有害台灣各項人權健康正面發展的「法務黑心部長」,應「無限期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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