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廢死與否 不能以民調為依據

2014-12-0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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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廢除與否的討論相當多,「民意支持死刑」往往成為國家繼續執行死刑的依據。7日上午,「鬼島」生與死:2014台灣國際廢死研討會進入第二天,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董事長瞿海源調查發現,大部份的人對死刑議題沒有充分的理解,此沒有相關知識作為前提下的回答是政治家最喜歡的,以此合理保留死刑,但「民意如流水」,不該以此作為國家廢死與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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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認為,民意可操弄性太大,不能做為廢死與否的依據/吳逸驊攝)

「民意絕對不能作為任何政策的依據,只能作為參考!」瞿海源將研究樣本比例配置後,面訪2039人,共104道題目,調查後發現,民眾對死刑知識是相當匱乏的,以此做出是否贊成死刑的回應時,他認為,半數以上以「偏見」作為回答的依據,在總分4分的測驗中,有高達55.13%的民眾在測驗了解程度時得到0分,29.82%得1分,得4分者僅0.2%。

將「贊不贊成廢除死刑」作為問題時,發現前測有87.77%贊成,後測卻減少了5.9%個百分點,有81.85%贊成,顯示民意是會大幅度改變的。此外,瞿海源也指出,2010年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任內不執行死刑」下台,當時民意被多方操弄,贊成死刑的比例由2010年4月的74%上升至5月份的85%,再度印證民意的可操弄性。

當問及民眾「連續強姦」、「綁架」、「販毒」分別該執行何種刑罰?發現綁架有最高比例的49.09%民眾認為以「長期徒刑」處罰最佳,販毒以41%民眾認為以「無期徒刑」為最佳,連續強姦則有47.62%認為應以「無期徒刑」處之,均非處以「死刑」。

以殺人的種類而言,分成情殺、偷竊殺人、縱火殺人、隨機殺童、精神障礙而殺童,結果發現犯下「縱火殺童」的罪犯,有83.47%民眾認為應以死刑處分之,其次為「縱火殺人」的57.14%認為該處死刑。

臺北大學犯罪研究所特聘教授周愫嫻基於此調查,發展後續的研究,她發現當有諸如「終身監禁不可假釋」等「替代選項」出現時,民意的改變也跟著出現,周愫嫻解釋,「民意如流水,只是需要打動他們的選項」。

美國死刑資訊中心執行長理查德.迪特(Richard Dieter)也認為,進行民意調查時不能簡化成「是否贊成廢死刑?」應以「在有替代方案為前提下,願不願意支持死刑?」作為問題,因為死刑的廢除,勢必有其替代選項,不會僅是單獨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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