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事故 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台鐵局、交通部

2020-04-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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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列車2018年時發生出軌翻覆的意外,對此,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台鐵局及交通部。(資料照,取自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TRA臉書粉絲專頁)

台鐵普悠瑪列車2018年時發生出軌翻覆的意外,對此,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台鐵局及交通部。(資料照,取自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TRA臉書粉絲專頁)

台鐵的普悠瑪列車在2018年時發生出軌翻覆的意外,對此,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等人表示,交通部暨所屬台鐵局就攸關鐵路行車安全的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事項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台鐵局及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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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6432次列車在2018年10月21日時,於宜蘭蘇澳新馬車站發生嚴重出軌翻覆意外,導致有18人死亡、200餘人受傷的意外,對此,包括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等人在就此事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15)日早上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於4月14日時,召開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對交通部及所屬台鐵局的糾正案及本案調查報告。

5監委表示,本案從台鐵局的「組織文化健全」、「車輛設備維修」、「行車運轉程序」、「人員管理訓練」及「行車環境完備」等5大面向深入查核,但是交通部與台鐵局於相關事項疏失接續發生,導致本次重大行車事故,因未能依法落實監督及管理,已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所以依法提出糾正。

20191017-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於17舉行「普悠瑪對年追思晚會--真相仍未查明,台鐵仍未改革」,普悠瑪號司機尤振仲出席。(盧逸峰攝)
圖為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舉行「普悠瑪對年追思晚會」,普悠瑪號司機尤振仲(右)出席。(資料照,盧逸峰攝)

5監委指出,交通部主管全國鐵路行車安全之策劃與監督事項,但發生普悠瑪翻車意外,導致設備受損、運轉延誤、搶救搶修及後續醫療賠償等支出費用,初估需9.58億元以上,依事故調查結果,因攸關鐵路行車安全的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事項因疏失而接續發生,所致之重大行車事故,該事故已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顯有監督事項疏漏,核有怠失。

「台鐵整體組織安全意識薄弱」 監委指台鐵疏於建立組織文化

5監委強調,台鐵局應建立鐵路行車安全的組織文化,但組織人員整體安全意識薄弱,且台鐵局綜合調度所不具路線行車監督與安全控制權限,有失安全運轉調度的趨勢,運務、機務、電務及工務部門橫向整合機制不足,容易產生安全管理缺漏,皆顯示組織內安全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有疏於建立鐵路行車安全的組織文化職責,核有怠失。

5監委指出,台鐵局雖有鐵路行車安全的人員訓練,但事故列車發生故障時,相關人員未能及時判斷列車異常原因並進行妥適處置,也未按規定落實司機員管理及派任,司機員未能落實規定填寫紀錄,以及不良操作列車習慣等缺失,有失執行鐵路行車安全的人員訓練職責,核有怠失。

監委:司機員缺乏明確協助,台鐵局有失職責

此外,5監委也說,台鐵局於提供鐵路行車安全的駕駛環境,就外部環境面,未能提供司機員於列車駛入曲線半徑306公尺新馬站彎道之完備車速指引,因內在環境面,讓司機員在列車異常條件下獨自排除故障,且在誤點壓力下持續運轉,因該路段上下限速差過大,卻缺乏明確車速指引,不利行車安全之確保,且因司機員缺乏明確協助,仍須持續通聯尋求協助及排除故障,無法專注於行車環境之變化,終肇致列車出軌傾覆,顯有失提供鐵路行車安全環境職責,核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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