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當重返台灣的「UBER不再是UBER」之後!

2017-04-15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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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重返台灣後仍有模糊與未完全解決的問題。(陳明仁攝)

Uber重返台灣後仍有模糊與未完全解決的問題。(陳明仁攝)

UBER在2天前宣布重返台灣市場,對原本UBER愛用者而言,當然是好消息,對政府而言,則是立場與法令得到落實,UBER也順利重返台灣,似乎是皆大歡喜,創造3贏結果。不過,仔細看看UBER的「新經營模式」,似乎在解決原有爭議後,「UBER不再是UBER」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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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重返台灣市場,宣布的新經營模式是不再使用有違法之虞的私家車、及大部份未領有職業駕照的司機,改為與國內租賃車業者合作,透過UBER App叫車。依照UBER的說法,這是和交通部長賀陳旦討論後,「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重啟服務」;因此原先的違法問題就可解決重新上路了。

不論原來是否為UBER愛用者,UBER合法的重返台灣,就消費者的立場而言,當屬樂見,因為可以讓叫車市場有更多競爭者與更多選擇,不過,實際上UBER新模式仍存在著模糊空間與問題。

新模式下,UBER似乎明顯要「退居第2線平台角色」,第一線載客車子與司機都來自租賃公司,不再有違反交通法規的問題,某個角度而言是「融入」現有體制,問題不大了。稅務方面,這些租賃公司原本就要繳稅,UBER似乎變成只是為租賃公司提供叫車平台服務的科技廠商,UBER向租賃公司收取的費用就成為雙方之間的契約問題。

不過,這種模式仍有一些法令問題:租賃公司依法與依照交通部的定義,在定位及計時、計費上與計程車有區別,但UBER又明顯是扮演計程車角色,交通部能接受嗎?更重要的是原有業者(包括計程車與其它租賃業者)能接受嗎?如果不能接受,政府是否要為UBER再量身訂作、修改法令?這樣作是否反而搞混也搞亂兩個不同的市場?

當然,對消費者而言,大概也有不同感受;雖然新模式初上線,消費者反應「混亂」,但這個問題可逐步解決,真正的問題應該在本質的改變。UBER原來的特點─或是說吸引眾多支持者之處,在於更好的品質(包括車子、司機、叫車速度)與更低廉的價格。但在與租賃車行合作的新模式下,還能保持多少「本質」?

此外,UBER在2月停業前在台灣已欠下1.3億的稅款,及8.3億的罰款;UBER說其重返台灣後「政府更好追稅」,但對是否會繳清這些稅款與罰款則未置一詞。事實上UBER是有可能避掉這些稅款與罰款,只要「換殼」─也就是說在台負責的公司「換另外一家」即有可。UBER會如何處理這件事,社會是相當關切,但顯然UBER與政府都尚未給出明確的答案。

而這次UBER能重返台灣,背後有多少美國政府的壓力,也是外界好奇與關切所在。國發會主委陳添枝在一場公開致詞時,曾觸及與美國政府就UBER案討論─某個角度而言,當「老大哥」跟你討論一件事時,就是實質施壓。政府是否該對兩國政府與官員就UBER一案,所進行的正式或非正式討論對社會公開,以免不小心又掉進「黑箱作業」的污名。

對UBER重返台灣後的後續效應是值得再觀察,UBER是否能在新模式下再造風潮?還有新模式到底是「全面合法化」,還是只是型式合法、實質又違法的模式?此外,國內叫車業在UBER再三刺激下,是否能演化成善用新科技、提升品質的新行業?當然,那8.3+1.3億的罰款與稅款是否能進到國庫,就更讓人關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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